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就陈久霖新加坡被判决初步回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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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3:46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一审判决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总裁陈久霖涉及6项指控,处以33.5万新元的罚款,4年3个月监禁。 新浪财经第一时间报道了这一消息。随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就此事向新浪财经文字回应,全文如下:
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总裁陈久霖作出一审判决。陈久霖涉及的6项指控被处以33.5万新元的罚款,4年3个月监禁。6项指控为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控辩双方均有10天的上诉期。法庭允许陈久霖3月21日开始服刑。 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新加坡法庭已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有关人员作出处理,重组工作进展顺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新加坡法律和商业化规则开展的重组工作符合各方利益,得到了有关债权人、广大小股东、战略投资者及新加坡有关方面的积极支持和高度评价,受到国际众多媒体的广泛好评。我们相信,新加坡公司经过期权亏损事件后,一定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姜 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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