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造星公司欢瑞世纪信披造假被监管严惩 明星出走

顶级造星公司欢瑞世纪信披造假被监管严惩 明星出走
2019年11月05日 15:30 21世纪经济报道

  坐拥杨幂、李易峰、杨紫等顶级流量 欢瑞世纪(维权)却因信披造假被证监会严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坪 深圳报道

  素有顶级造星公司之称的欢瑞世纪,被证监会一把刺穿了“虚假”的外壳。

  11月4日晚,因信息披露造假,证监会向欢瑞世纪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年底,欢瑞世纪以30亿元的估值借壳星美联合上市,据证监会调查发现,为了顺利完成借壳上市,从2013年开始连续四年,欢瑞世纪通过虚增亿元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等手段大肆给利润注水,同时公司也存在连续多年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具体来看,欢瑞世纪的造假主要分以下四点:

  (一)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

  1、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版权转让收入4905.66万元,发行收入147.17万元,同期结转成本2571.96万元(含2015年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增加2013年营业成本720.09万元)。

  但实际情况是,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的《电视剧〈古剑奇谭〉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晚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4年6月27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古剑奇谭》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2、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微时代之恋》版权转让收入1886.79万元,同期结转成本846.10万元。

  欢瑞影视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以下简称《授权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晩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微时代之恋》营业收入时间,且《授权合同》存在解除并退款的风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此外,欢瑞影视不能提供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的资料,不能证明 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手续。

  3、欢瑞影视于2014年12月确认《少年四大名捕》版权转让收入2490.57万元,发行收入298.87万元,同期结转成本1537.57万元。

  而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的《电视剧〈少年四大名捕〉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晚于欢瑞影视2014年12月确认《少年四大名捕》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5年3月13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少年四大名捕》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综上,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

  (二)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

  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3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3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0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5年6月记账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

  经查,该笔回款来自于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援、钟君艳。陈援指定王贤民将该笔资金从浙江悦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账户转入曾某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3年的850万元固定佣金。

  2、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 1700万元,造成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 467.50万元。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4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4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700万元。

  欢瑞影视于2016年1月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万元。经查,该笔回款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援、钟君艳控制的公司。陈援安排其控制的欢瑞文化和欢瑞世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1700万元资金转入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请王贤民安排人员将这1700万元资金转入曾某银行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4年的1700万元固定佣金。

  综上,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0万元。

  (三)欢瑞影视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按照2012年3月7日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连续剧〈掩不住的阳光〉投资合作摄制合同》约定及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

  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 2012年12月支付的52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将相关款项进行调整并计提坏账准备。

  欢瑞影视推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万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

  (四)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的情况

  陈援、钟君艳、欢瑞文化在本次重组交易前后均与欢瑞影视和欢瑞世纪构成关联关系。经查,欢瑞文化通过利用合作拍摄电视剧《铁血黑金》项目,从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累计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200万元。

  钟君艳及欢瑞文化利用向旗下艺人李某某借款事项,从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800万元。

  上述事项造成欢瑞影视2013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4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5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6年半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综上,欢瑞影视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因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时任欢瑞世纪董事长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欢瑞世纪副董事长兼总裁赵枳程,时任欢瑞世纪董事张欣怡、陈宋生,时任欢瑞世纪独立董事庄炜等九名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流量出走、业绩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上文提到的“虚构收回应收款项”涉案主体“上海轩叙”,曾是杨幂持股的公司,其曾持有上海轩叙30%的股份,2015年,杨幂离开欢瑞世纪加入嘉行传媒。

  上文资金占用中,钟君艳及欢瑞文化违规使用公司1800万元借给的“李某某”,则是欢瑞又一力捧对象李易峰,据悉,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要钟君艳借钱买房,但钟君艳没有自掏腰包,而是从欢瑞挪用1800万借给李易峰。

  不过,2019年3月30日,曾为欢瑞世纪创造丰厚价值的李易峰也因合同到期而离开。

  目前,欢瑞世纪如今较知名的艺人仅余下杨紫、秦俊杰、任嘉伦等人。

  此外,2017年,欢瑞世纪号称投资5亿、制作时长超10年的巨作《天下长安》制作完成,但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未能播出,导致欢瑞世纪高达4.41亿元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根据2019年三季报显示,欢瑞世纪2019年1-9月仅实现净利润566.85万元,同比减少96.72%;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减少73.94%;基本每股收益0.0058元,同比减少96.70%。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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