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建议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票据,票据是国际发售,並将於2018年1月18日或前后起向国际投资者展开连串路演简介会。
建议票据发行完成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反应而定。倘票据获发行,公司拟将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用於发展其业务、偿还财务借贷(包括瑞信定期贷款融资)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公司已委任美银美林、海通国际、瑞信、渣打银行及中信里昂证券为建议票据发行之联席全球协调人,以及美银美林、海通国际、瑞信、渣打银行、中信里昂证券、东方证券(香港)、VTB Capital及浦银国际为建议票据发行之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票据预期分別获標准普尔评级给予「B+」及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给予「Ba3」评级。评级並非购买、出售或持有证券之建议,相关评级机构可能隨时暂停、降低或撤销该等评级。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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