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决定将其持有公司的10%股权无偿划转以充实社保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尚需划转双方签订相关协议。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投控下发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投控〔2021〕37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深投控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4,288,426 股 A 股普通股,无偿划转至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标的为2017年11月9日深投控所持有本公司63.55%股权的10%,即公司总股本的6.355%。
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深投控为履行对划转的国有股权实施专户管理而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64,288,42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5%,同时与深投控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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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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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的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情况
(一)划转前股权结构图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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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转后股权结构图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6.355%的股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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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深投控,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投控〔2021〕37号)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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