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异类:当多元化帝国奥斯曼遇到时代变迁

迷人的异类:当多元化帝国奥斯曼遇到时代变迁
2019年07月09日 12:45 界面

原标题:迷人的异类:当多元化帝国奥斯曼遇到时代变迁 来源:经济观察报书评

萧西之水·经济观察报书评

提到奥斯曼帝国,大都想到土耳其。的确,这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六百年帝国曾使用土耳其语,首都君士坦丁堡也是土耳其旅游胜地伊斯坦布尔,帝国“龙兴之地”比雷塞克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但也在现代土耳其境内,帝国历代君主——苏丹也是塞尔柱突厥族裔,也正因如此,帝国一度被称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

但从国家建构来看,或许现代土耳其继承了一定奥斯曼帝国的制度与传统,但其根源却是“国父”凯末尔将军缔造的土耳其民族国家。奥斯曼帝国既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也不是符合西欧封建法的王国、公国,甚至也与更东方的蒙古式大汗国有所不同,这个国家的统治实态可能现代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正因如此,奥斯曼帝国长期被西欧看作“迷人的异类”,甚至青年拿破仑都曾考虑去奥斯曼帝国发展,只因路费太贵而作罢。但当时间进入20世纪后半叶,便捷的交通工具让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有更多西欧人关注这个数百年前给自己带来众多麻烦的敌手——英国贵族帕特里克·贝尔福便是其中一员,他通俗易懂的《奥斯曼帝国六百年》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成为读者了解与体悟这个庞大文明的必须书目。

浪漫帝国:奥斯曼帝国的“开明”与“专制”

在贝尔福笔下,早期的奥斯曼帝国拥有中世纪西欧难以想象的和平,这份和平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被史学家称为“奥斯曼式和平”(借自中世纪名句“罗马式和平”);之所以有着“奥斯曼式和平”,则是因为奥斯曼帝国显现着难以匹敌的“制度优势”:比如其宽松的宗教与民族制度。

在西班牙强制境内穆斯林接受基督教洗礼的15-16世纪,奥斯曼帝国却完全不强迫帝国“异教徒”改宗,甚至为东正教、天主教信徒聚集区设立“米利特”(millet,意指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场所),让他们以“齐米”(Dhimmi,“受保护者”)的身份延续信仰。20世纪纳粹德国残杀了600万犹太人,16世纪奥斯曼帝国却可以任命犹太人约瑟夫·纳西(Joseph Nasi)为纳克索斯“州长”(桑贾克贝伊)、19世纪可以任命普鲁士军官老毛奇为军事顾问,甚至于帝国历史上多达292位的“大维齐尔”(帝国宰相)之中只有134人是可以确定的突厥族裔,剩下一半以上的席位包括了波斯尼亚人、高加索人、希腊人、亚美尼亚人等等。

例子还可以继续延展下去,但需要注意,这种对奥斯曼帝国“开明”描述的本质,凸显了二战后自由主义者对于“多元化国家”的向往:“欧洲中心论”者曾把奥斯曼帝国描述为“野蛮人”,结果最终发现,自称“文明”的英法等国却在中世纪还比不上“野蛮人”,纳粹德国甚至迫害了奥斯曼帝国给予过高度自由的犹太人群体,因而基督教世界必须反思过去上千年宗教与民族冲突——这种反思对于现代世界当然具有进步意义,但在很大程度上奥斯曼帝国的早期历史被做了“浪漫化”处理,这就使得后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符合现代价值观的“开明”多元化帝国竟然会灭亡?

某种程度来说,奥斯曼帝国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整套文明。如果类比西欧,那么土耳其只是英国、法国的量级,但奥斯曼帝国的量级却是整个基督教世界。所以从出发点上,奥斯曼帝国的施政方针就与西欧列国截然不同。

奥斯曼帝国之所以对所有宗教、民族一视同仁,甚至“不拘一格降人才”,本质上是因为帝国肇建者并不是一个成熟文明的缔造者,而是一群“外来者”。作为塞尔柱帝国下辖的一个游牧族群,初建时期他们并没有行政统治职能,而是以军事首领管辖日常生活,乃至于日后奥斯曼帝国的行政长官都依然以军事长官“贝拉贝伊”相称。既然以强调效率与能力的军事制度起家,那么民族属性、宗教传统这些“软实力”都不是第一优先顺位,广纳贤才、求同存异自然是上佳选择。如果囿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路,那么奥斯曼帝国凭借自身实力恐怕难以培养如此多的科学家、艺术家、熟练技工乃至各类文职官僚。

军事制度的管理惯性不仅会带来高效与开明,也同样会带来苛刻的纪律与等级制度。再怎么赞颂早期的奥斯曼帝国,也不得不承认,即便是位极人臣的“大维齐尔”与“维齐尔”(高级议政官)也只是苏丹的奴仆。最典型的莫过于“冷酷者”塞利姆一世,他在仅仅8年的统治生涯中就杀掉了7名维齐尔级官员,据说当时最流行的一句诅咒语就是“愿你成为塞利姆的维齐尔”。

换言之,奥斯曼帝国的开明与专制是一对基于实用主义而产生的“一体两面”,脱离任何一面谈另一面都没有意义。实用主义为帝国开疆拓土打下了坚实基础,毕竟帝国苏丹可以同时“兼任”阿拉伯世界的哈里发、罗马帝国凯撒(继承拜占庭帝国)、游牧民族大汗等头衔,这种意识形态的高度兼容性让他们在16世纪的成就远远超过西欧国家,成为欧亚大陆不可忽视的一极。

辉煌帝国:成长于“漫长的16世纪”

在论述资本主义发展时,历史学界存在“漫长的16世纪”与“漫长的19世纪”这一对有趣概念:“漫长的16世纪”对应于西方的大航海时代与东方明代中国的繁荣,着重描述一个打破地理隔阂的世界经济体系如何形成;“漫长的19世纪”则是讲述工业革命如何催生出更为高效的资本主义模式,又如何支持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开发殖民地、掠取人力与原材料资源,最终打造出一套至今通行的“资本主义体系”。

当然,这一对概念之所以出现,是为了对比西欧与中国,解答为什么中国没能出现工业革命的“李约瑟难题”。但有趣的是,布罗代尔提出的“漫长的16世纪”(1350-1650)不仅是东西方的变革时代,同时也对应着奥斯曼帝国的崛起:从1354年占领拜占庭帝国港口加里波利算起,到1683年苏莱曼一世兵败维也纳为止,奥斯曼帝国在前三百年时间里一直处于扩张状态,那么丝绸之路的陆海转运关键地段——东地中海与小亚细亚就掌握在“野蛮人”手中,欧亚大陆东西贸易就需要缴纳更高赋税,迫使西欧人改弦更张。奥斯曼帝国攻占君士坦丁堡(1453年)之后四十多年,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就率舰队从欧洲抵达印度(1498年)。

靠着航海大发现,西欧社会发展出一整套适应远洋航海的体系:银行、保险、股票、会计制度、公司制度,但在萌芽阶段,这些现代人习以为常的制度并不高效,甚至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领地不连贯而问题频出。相比之下,以苏丹为政教合一的统治者,以权力强行推开所有封建领主、打通境内商路的奥斯曼帝国却更有效率。

在小亚细亚,奥斯曼帝国从塞尔柱突厥人那里继承并重塑商队网络,帝国简明有效的征税体系确保运送人和车队可以安全通过。随着奥斯曼帝国的扩张,这个商队服务网络延伸到巴尔干半岛,为商人与其牲畜提供安全住所;奥斯曼帝国境内仍然存在大量游牧民,他们不会像西欧农民一样被封建主绑定在土地上,反而是能够沿着动物迁徙路线而挪动位置,让农业品的交换与自身更换居住地的过程结合在一起。事实上直到20世纪初,每年夏秋之交,巴尔干半岛的牧民都会前往小亚细亚乃至阿拉伯半岛销售自己的羊毛布。

《奥斯曼帝国六百年》
(英)帕特里克·贝尔福 /著  栾力夫 /译
 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  2018年10月

论及奥斯曼帝国的兴盛,贝尔福以浪漫主义手法塑造了前十几任苏丹的雄才伟略与宽宏大量。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帝国广袤的土地、便捷的交通让拥有不同人群互相融通,那么这些人自然不会有非常强烈的宗教情感与民族观念:不少基督徒为了娶四个妻子而改信伊斯兰教,刚刚皈依的穆斯林依然诵读《福音书》,大家更习惯的身份不是某教徒或某民族成员,而是“帝国臣民”——那么苏丹越是宽宏大量,就越容易把不同来源的人们塑造成帝国前进的柱石,也就更容易有“雄才伟略”。换言之,与其说是君主英明让帝国兴盛,不如说是帝国兴盛才能让君主英明。

激烈转型:折戟于漫长的19世纪

某种意义上,让奥斯曼帝国辉煌于“漫长的16世纪”的所有制度优势,到了“漫长的19世纪”却变成让帝国分崩离析的罪魁祸首。

经过“漫长的16世纪”长达三百年的发展,西欧经济模式在全世界殖民地建立起统一的法律体系与贸易模式,以更高效的手段将殖民地的原材料、人口融入到新的资本主义体系中,为本土消费市场提供产品。那么相比之下,奥斯曼帝国基于农业构建的传统贸易模式则低效很多,帝国衰落便不可避免。从贝尔福的描述上看,苏莱曼一世以后的25任苏丹都多少存在疏忽与错误,但从“漫长的16世纪”之中脱颖而出的西欧已经定义了全球最高效的生产与贸易模式,逐步诱使奥斯曼帝国的边陲抛弃传统的帝国经济模式、甚至抛弃奥斯曼帝国这层外衣,那么苏丹也只能凭借自身拥有的法理大权来维持帝国统一。

甫一进入19世纪,帝国边陲的希腊就开始了独立之途。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希腊与其他地区一样,并没有被强制转宗为伊斯兰教,而是由君士坦丁堡大牧首与希腊东正教会管辖,诸如雅典之类的大城市甚至有自治市政府。但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希腊商人凭借地理优势主宰了连通东、西地中海乃至小亚细亚的海商路,在整个地中海、巴尔干半岛乃至伦敦、巴黎等大城市都建立了希腊人社区,催生了自己的民族意识。最终经过十多年战争与列强调停,1830年《伦敦条约》正式宣告民族国家希腊诞生。

希腊独立只是序幕。19世纪剩余的时间里,奥斯曼帝国接连丢失波斯尼亚(给奥匈帝国)、埃及(给英国),允许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独立,给予亚美尼亚、保加利亚等地区以高度自治权。这些地区的民族主义诞生过程都与希腊类似,均得益于奥斯曼帝国宽松的民族与宗教氛围;但这些民族主义却让帝国屡遭败绩,让19世纪奥斯曼帝国的一次次政治改革总是缺乏政绩佐证、尚未全面展开就被下一次更激烈的改革所代替,这就让帝国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在“漫长的19世纪”,帝国改革经历了几个关键节点。首先是1828年马哈茂德二世的世俗化改革,他大规模改革中世纪性质的官僚体系,邀请普鲁士军官老毛奇作为军事顾问,仿照西欧方式重组政府与军队;接着是1839年启动的“坦志麦特”(意为“重组”)改革,试图废除旧有的“米利特”制度,让帝国居民全部纳入帝国政府的直接统治,建立更为强效的中央集权制度;1865年,数位知识分子组成“青年奥斯曼”,要求以全体帝国居民为基础实行“奥斯曼主义”,无论民族与信仰出身,全体国民需要受到相同对待,针对非穆斯林的人头税必须改为对全部居民的平等征税;1876年,“青年奥斯曼”团体发动政变,他们不仅更换苏丹,还第一次尝试以“奥斯曼主义”为目标建立宪法制度。

从这个过程可见,比起近代化而言,19世纪奥斯曼帝国最棘手的问题是:如何从一个文明体面地缩小为一个19世纪式的民族国家。

作为文明,奥斯曼帝国可以没有主体民族与意识形态,甚至不需要明确的发展目标,只需要在苏丹的领导下延续文明即可;但作为民族国家,就必须以主体民族的利益为重,推导出一个适应国家生产与消费的发展目标,创造一整套符合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奥斯曼主义”试图以最低成本把曾经的文明缩小为国家,并继续实行他们引以为豪的多元化国家传统。但问题在于,民族独立大旗下,帝国各边陲民族都想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如果奥斯曼帝国仍是一个“文明”,或许“奥斯曼主义”还能实现,但如今“自降”为国家,那么越是增强民族与信仰的多元化,帝国就越会遇到强烈的内部倾轧。

讽刺的是,西欧中世纪的民族迫害与宗教战争固然残暴惨烈,却大体在国内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民族与宗教认同,不须过多调试便可直接进入19世纪民族国家的范畴;而奥斯曼帝国从一开始就是一盘散沙,反而在进入“近代化”的关键时刻分崩离析,难以在“近代化”与“多元化”之间找到平衡点。

最终,1876年宪法仅仅实行两年就遭到废除,帝国也重新回到苏丹独掌大权的时代。于是在下一代革命家里,处于“文明”层次的“奥斯曼主义”不再受到青睐,“青年奥斯曼”也被“国家”层次的“青年土耳其党”所取代。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成功革命并重启宪法,他们虽然还在喊“奥斯曼化”的口号,但这种“奥斯曼化”便是把帝国境内所有异教徒“土耳其化”。

随着边陲民族主义的兴起,奥斯曼帝国的核心区域也新兴“土耳其”这个概念。在帝国肇建时期,突厥、土耳其乃至土库曼这些概念都很难分清,但随着欧洲突厥史学的发展,“土耳其”这个小亚细亚民族概念也流传开来。借用这一理念,基于民族概念重构的奥斯曼帝国也就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稳定与发展。

麻烦在于,“土耳其”理念让奥斯曼帝国三百年来稳定的核心区域——阿拉伯世界非常不满。借由帝国苏丹出任哈里发这一中和方案,两者本来已经完美融合,但“土耳其”概念却让阿拉伯世界回想起自己是被“突厥人”征服的民族,那么帝国核心区域就面临崩溃危险。随着一战爆发,奥斯曼帝国无暇南顾,阿拉伯人便在1916年掀起声势浩大的独立运动,得到协约国阵营的大力支持,这也为阿拉伯世界至今未毕的乱局埋下了伏笔。一战结束后,伴随着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理念,这个延续六百年的辉煌帝国也在1922年被彻底肢解,对于新生土耳其的苛刻定位还催生了土耳其独立战争——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来源:经济观察报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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