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3月27日 03:13 中国证券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3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3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牧原”)增资,龙大牧原另一股东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龙大牧原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5,000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内乡县灌涨镇前湾村312国道与默河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纪鹏斌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禽畜屠宰、加工销售,对外贸易(无进出口商品分销业务)

  2、增资前后股本情况

  ■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龙大牧原资产总额36,471.17万元,负债总额16,967.60万元,净资产19,503.57万元。2018年度,龙大牧原实现营业收入164,014.08万元,净利润4,316.42万元(以上数据未审计)。

  二、本次增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整体战略和龙大牧原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龙大牧原的资金实力,提高其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龙大牧原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龙大牧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3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下午 15:00 至 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4月5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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