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更正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更正公告
2019年03月27日 03:12 中国证券报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更正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经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本公告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定价依据 (二)定价依据” 部分:“2019年2月28日”误输入为“2018年2月28日”。

  更正前:

  本次交易按航天恒容截至 2018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作为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基础,航天恒容61%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3,056.1万元,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更正后:

  本次交易按航天恒容截至 2019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作为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基础,航天恒容61%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3,056.1万元,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的股权。更新后的《关于收购北京航天恒容电磁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预计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同期新增控股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数据,使收入和利润均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内部加强成本管控力度,加大销售及回款力度,提高生产效率,因此预计公司 2019 年 1-3 月经营业绩稳中有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储存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044号《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3股,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320ZA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3月5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6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537,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62,363.00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自贸区分行”或“专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账号:310066137018800151539,截至2019年3月25日,专户余额为115,018,171.33元(含利息)。该专户仅用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天国富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天国富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中天国富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天国富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刘冠勋、纵菲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天国富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公司同意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天国富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天国富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天国富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中天国富证券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及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天国富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天国富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中天国富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中天国富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天国富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9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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