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03:12 中国证券报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多缸发动机曲轴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有479、H15TC、474Q、P7、415、β-4G13、G18、EA14、480、483、X493、2.5TC等100余个品种,广泛用于中国品牌乘用车发动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8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较大的压力,受中美贸易战、宏观经济增速回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以及环保政策延续高压态势、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产销增速低于年初预计,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趋缓,产销量呈负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其中:乘用车产销2,352.9万辆和2,371万辆,同比下降5.2%和4.1%;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998万辆,同比下降8%。

  报告期内,公司曲轴产销量在国内汽车曲轴生产厂家中位列前茅,曲轴销量占国内乘用车销量的9.1%,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占中国品牌乘用车总销量的21.5%,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我国汽车产业增长速度下滑压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有效应对市场深刻变化,做好稳客户、稳发展、拓市场、提质量、提效益、提效率等工作,努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隐患,全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实现了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19.83万元,同比增长3.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6.78万元,同比增长68.10%;公司资产总额123,498.42万元,同比增长10.72%。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着力拓市场,调结构,市场占有率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新市场的拓展和新产品开发进度,加快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调整,大力拓展合资市场和出口市场。曲轴产品实现与合资(外资)品牌汽车企业配套,实现出口产品“零”突破,达成了与主要配套企业同步发展。完成曲轴销量214.79万件,同比增长5.72%,曲轴销量占国内乘用车销量的9.1%,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占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的21.5%,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

  (2)着力抓技改、强技术,装备水平快速提升。抓住市场机遇,引进高端加工设备,推广数字化车间的应用,加快制造平台的升级。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了技改需求,通过抢工期抓进度、边调试边生产,保证了产线建设与投产的如期完成,全年完成两条数控线的建设和两条普通线的改造。通过持续技术攻关、不断优化工艺水平,中高端曲轴产品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3)着力建体系、促运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推进IATF16949、EHS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体系文件和QIP、VRT等文件,适时调整组织架构。持续进行宣传、培训、跟踪、审核,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使体系运行有效。完成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改造了污水处理系统,开展常态化三级安全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IATF16949、EHS体系顺利通过第三方DNV认证。完成主要客户质量认证审核,客诉量明显减少。

  (4)着力强管控、深挖潜,效益和效率有效提升。深入推进精益精细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及领先企业,开展对标管控和持续改善。坚持定期经营分析,强化全流程成本管控,深挖潜力,全力以赴降成本、降费用。建立客诉快速反应系统,开展废品递减专项管理。优化生产组织,充分发挥产线效能,生产人员人均产量同比提升10.5%,劳动生产率同比提升12.7%。持续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改善提案活动,全年通过评审的合理化建议95件、改善提案1,782件。

  (5)着力促重组、寻合作,发展新动能继续增强。一是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与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共同出资设立了福伊尔动力曲轴(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伊尔公司”),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速度。

  (6)着力定措施、化风险,历史遗留问题得以稳妥处置。经过多次谈判和协商,在多方的努力下,圆满解决了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的历史遗留债务,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实现债务重组利得4,862.3万元。同时,因鸿翔公司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及房产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2018年5月,鸿翔公司与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征收。鸿翔公司预计可获得补偿款7,458.09万元人民币。

  (7)着力谋共享、深合作,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夯实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西华大学、重庆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高校,在技术服务、人力提升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产、学、研、用”在公司协同发展。建立了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增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8)切实加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源头预防,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全面完成推进脱贫攻坚和困难职工帮扶任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8.5万元、实施4个扶贫专项,帮扶职工106人次、发放慰问金29.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1、本公司子公司鸿翔公司因实施债务重组产生的债务重组利得致使本公司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

  2、本公司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原“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对原“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

  (12)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

  本期新纳入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如下: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广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55.56%。其中,董事姚文虹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颜广彤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张洪皓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颜广彤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周建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烨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二〇一八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拟将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7号)。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周建先生、李建辉先生、张烨炜先生均做了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15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占本公司监事总数的60%。其中,监事夏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监事冯琨女士代为表决;监事陈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监事赵刚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通过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监督,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现状,适应本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本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运行。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1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有限合伙人”)主营业务布局,拓宽本公司投资路径,围绕本公司主营产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本公司拟出资12,000万元人民币与天津滨海新区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财富”或“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四川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

  2、本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滨海新区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KGK28B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牛坤

  6、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TG第411号)

  7、 营业期限:2016年7月21日-2036年7月20日

  8、 主要股东:天津滨海新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牛坤持股20%。

  9、 实际控制人:杨睿

  1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滨海财富已经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3873。

  12、 经查询,滨海财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 滨海财富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拟设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四川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 规模:12,010万元人民币。

  4、 出资构成: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份额12,000万元;滨海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份额10万元。

  5、 经营期限:10年,期间产业基金收回的资金可用于循环投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同意,可以延长经营期限或提前终止。

  6、 注册地:四川省内江市。

  7、 执行事务合伙人:滨海财富。

  8、 投资方向:产业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主要投资领域涵盖汽车产业链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贸易(含互联网电商)、汽车后市场服务、二手车交易、二手车市场、出行用车服务、汽车零部件制造(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车)。

  9、 投资决策机构:滨海财富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负责产业基金投资事务的决策事宜。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本公司提名2名人选,滨海财富提名1名人选,最终由滨海财富决定。

  10、 实缴安排:产业基金将联合其他产业资本、政府引导基金、金融机构等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系列子基金,根据子基金的投资规模、实缴资金需求以及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分次实缴出资。

  11、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情形。

  四、拟设立产业基金的方案

  1、产业基金拟采取母子基金的方式运作。本公司先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即母基金,然后以母基金出资设立数支不同投向、不同领域的专项投资子基金,以专项子基金承接具体投资工作的模式开展运营。为了便于投资项目的专项管理以及实现风险隔离,母基金层面原则不直接投资项目,而是通过子基金间接投资项目。

  2、产业基金及其后续拟设立的子基金均由滨海财富管理,为避免重复收费,由子基金按照其合伙协议约定向子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产业基金层面不支付管理费。

  3、产业基金对普通合伙人无业绩奖励,在子基金层面对普通合伙人进行业绩奖励。产业基金全部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

  2、 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应当于产业基金经营期限届满前缴足。

  3、 产业基金经营期限为10年,自产业基金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前,经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同意,可以延长经营期限或提前终止。

  4、 普通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转让份额;

  (2) 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并就合伙人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3)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

  (4)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向应对该等损害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对其提起诉讼或仲裁;

  (5) 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拟定收益分配或亏损负担方案;

  (6) 合伙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7) 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5、 普通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2) 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3)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得以其设定抵押、质押、设定其他担保;

  (4)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 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 有限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2)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合同等与经营情况相关的资料;

  (4) 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转让份额;

  (5) 依法请求召开、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 依照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7) 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应对该等损害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对其提起诉讼或仲裁;

  (8) 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合伙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

  (10) 合伙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1) 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7、 有限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2)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3)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得以其设定抵押、质押、设定其他担保;

  (4)以认缴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8、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按照相关约定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9、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或者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 参与决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 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10、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2)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赠予、捐赠等,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3) 以任何形式举借债务;

  (4) 以任何形式提供对外担保;

  (5)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11、 投资事务决策: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投资事务的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投资事务的特性,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决策。投资决策机构的组成、投资决策程序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定规则并据以执行。

  12、 投资后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完成对被投资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之日起,代表合伙企业以股东/投资人的身份依法行使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等职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被投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对其使用项目投资资金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管。

  13、 合伙企业于每年4月30日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合伙协议约定,制定上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三十日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4、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如下约定进行:

  (1) 若合伙企业年度利润(指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净利润)为负值(亏损),则合伙企业当年不向合伙人分配利润,且该年度利润负值(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直至弥补完毕为止。

  (2) 若合伙企业年度利润为正值(盈利),则需要首先弥补合伙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弥补完毕的年度利润负值(亏损),弥补后仍有正值余额的(该正值余额简称“年度可分配利润”),应当对年度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3) 年度可分配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上一年度末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按上一年度末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其约定。

  15、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未弥补的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本公司在投资领域布局目标企业,改善现有项目收购中存在的瓶颈环节,降低收购风险和成本,形成本公司收购标的“储备池”,实现规模式、高质量储备与培育收购项目,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战略发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将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收益而定。

  (二)存在的风险

  1、产业基金需在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设立后方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存在不能满足基金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

  2、产业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产业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3、产业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产业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紫荆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公司就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并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金鸿曲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需求,协助金鸿曲轴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对金鸿曲轴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合同的签署

  2019年3月20日,金鸿曲轴与光大银行紫荆支行在成都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119综-001),即光大银行紫荆支行向金鸿曲轴提供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止。

  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紫荆支行在成都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19综保-001),本公司为金鸿曲轴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依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5月25日

  3、注册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

  4、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金鸿曲轴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9、截至目前,金鸿曲轴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但存在抵押事项。金鸿曲轴因“汽车发动机曲轴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8,2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就该借款事项与其签署了《动产抵押合同》(设备)(合同编号:金鸿曲轴01-抵押)。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941,906.69元,抵押期限自2016年8月24日起至2025年8月4日。

  10、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鸿曲轴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受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23,541,519.74元。

  11、经查询,金鸿曲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支行

  保证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金鸿曲轴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金鸿曲轴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鸿曲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最高额保证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如《最高额保证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最高额保证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2)在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最高额保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鸿曲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款项有助于金鸿曲轴进一步推进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升级以及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新客户的拓展等,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25,2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04%。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对金鸿曲轴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1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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