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03:10 中国证券报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6,449,5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范围

  公司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通过不断优化管理理念和完善产业生态圈,发展成为拥有氯碱化工、纺织工业与供应链贸易三大业务板块,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围绕产业链开展现代贸易、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173万吨聚氯乙烯树脂、120万吨离子膜烧碱、73万吨粘胶纤维、270万锭粘胶纱、238万吨电石、193.75万千瓦背压机组的产量规模。

  (2)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粘胶纱上下游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在积极发挥产业协调优势效应的同时,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人才、规模、安全环保、技术创新、品牌效应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产品结构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园区化、国际化的氯碱化工、纺织工业生产基地。同时,公司利用新疆乌鲁木齐“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围绕产业链开展“+贸易”模式,在保证贸易风险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促进公司整体收益稳步增加,实现“产业+贸易”双增长。

  (3)业务板块发展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以“成就世界级具有传世地位的能源化工企业集团”为发展方向,在做大做优氯碱化工的基础上,依托产业政策和新疆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借助巴斯夫、杜邦、西门子、四川长虹等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在制造业领域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工具、思维等,向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等领域拓展,实现了公司向高精尖化学品领域的突破,推动了公司产业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氯碱化工方面,公司通过积极推动托克逊高性能树脂产业园项目建设,以及PVC改性、PVC助剂及高端PBT、PBAT、特种PVC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促使公司PVC产品在满足门窗建材的基础上,向市政管廊、通讯设备、高端制造等领域进军,成为消费品升级的主要代表;纺织工业方面,随着阿拉尔富丽达二期20万吨纤维素纤维项目的投产,以及其产品质量适合纺高端纱线的特性,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粘胶纤维和粘胶纱的产品结构,拓展了高端市场,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方面,通过投资中泰石化、美克化工、新鑫科技和天雨煤化,以及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的举措,优化了生产要素,进一步整合产业价值链,打造公司长远竞争力与新的利润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出具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其2011年11月03日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券“11中泰01”与2012年03月22日发行的第二期公司债券“12中泰债”的2017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11中泰01”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12中泰债”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4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和2018年9月20日分别出具了《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2018年9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报告期内,公司践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以“成就世界级具有传世地位的能源化工企业集团”为发展方向,依托产业政策和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煤化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并不断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环保投入、推动项目落地、维系产业链命运共同体、深化供给侧改革为工作重点,实现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深入优化“产—供—销—储—运”联动机制,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全年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含糊树脂)176.75万吨,离子膜烧碱(含自用量)123.51万吨,粘胶纤维55.53万吨,粘胶纱30.49万吨,电石263.04万吨,发电127.34亿度。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开展技改技措及装置优化项目,进一步降低单耗与扩大单产,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带来的冲击。同时通过工艺先进节能化、装置大型自动化和控制集约化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环保标准化和班组建设“三位一体”系统性工程,不断提高装置本质化和安全环保水平。公司先后获得国务院给予的工业界最高奖项“中国工业大奖”;荣获“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荣誉称号;被评为首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点企业”;被评为首批“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被评为自治区“工业能源效率与废物资源化研究示范基地”和“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下属公司阜康能源被评为“绿色化工制造基地”和“行业能效领跑标杆企业”;托克逊能化被评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中泰矿冶被评为“全国密闭式电石炉生产示范基地”和“全国电石生产能效领跑单位”;中泰矿冶电石出炉机器人系统被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研发项目,并被科技部项目评审组专家评为国家产学研重点示范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参展“首届中国品牌博览会”、“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及举办“中国电石行业高峰论坛”等,传扬公司美丽化工、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公司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支撑,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强化资本运作。通过参股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与巴斯夫公司的深化对接与合作,打造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新的利润增长点;增资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PTA项目,延伸公司纺织产业链,有效发展混纺产业,填补公司化纤产业空白;增资新疆中泰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培育新材料和精细化工项目打开了成长空间;增资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500万吨/年煤分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完善和延伸碳产业链;增资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粘胶纤维的疆内就地转化能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此外,阿拉尔富丽达20万吨纤维素纤维项目逐步达产与产能释放,与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共建100万吨/年PVC及配套项目合作,托克逊能化“3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使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与产业生态圈不断完善,产业不断升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PVC直销率达到70%,通过持续深化与中财集团、中国联塑等下游产业最优势的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市场话语权不断增强。同时,公司将营销战线前移到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内地发达区域,构建“现货+期货+金融”三角支撑贸易体系,利用期货对冲现货的市场风险,利用金融为期现货融资,促使公司收入不断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近年来,本公司依托氯碱化工、纺织工业板块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拓展供应链贸易板块,实现了“产业+贸易”双增长,基于贸易业务的交易模式和行业惯例,同时结合公司贸易板块应收账款实际情况,目前公司贸易板块应收账款的信用期为0至6个月,应收账款风险可控,坏账率较低,为合理反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同行业特点、客户的信用状况、回款周期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对供应链贸易板块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及适用时点

  对贸易板块应收账款计提坏账账龄变更为0-6个月不计提坏账,账龄7-12个月按5%计提坏账。

  ■

  2018年8月16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调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账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复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年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自然人雷代平、唐素平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的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5,007.05万元(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为基础,公司以现金5,204万元向天雨煤化增资,占天雨煤化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增资完成后,天雨煤化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204万元。

  2、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78.00%股权,天雨煤化与盘吉煤业另一股东新疆煤田地质局一五六勘探队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盘吉煤业22%股权,天雨煤化持有盘吉煤业100%股权。

  3、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遵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其中上海多经出资2,550万元,持股比例51%。

  4、吐鲁番市蓝天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下属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吐鲁番市蓝天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三十次董事会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成斌、王子镐、王新华、李季鹏、吴杰江向董事会提交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9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年预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87万吨(含糊树脂、本体法树脂),烧碱132.67万吨,电石264万吨,发电129.52亿度,粘胶纤维70万吨,纱线31.75万吨。2019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306,657万元,净利润259,20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7,324万元)。

  本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19年盈利承诺。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449,598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64,896,431.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1、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3、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五、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74,141.6万元融资租赁,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60,000万元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60,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延缓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缓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9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2、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4、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74,141.6万元融资租赁,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60,000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60,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延缓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缓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下属公司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进出口”)根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中泰化学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1、阿拉尔富丽达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18年5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共计74,141.6万元,其中直租业务35,435.6万元,回租业务38,706万元。现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该融资租赁业务全部转让给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中:直租业务35,435.6万元,利率7%,手续费1%/年,保证金5%;回租业务38,706万元,利率5.7%,手续费1.8%/年,保证金2%,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保证金、手续费均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合同保持一致),中泰化学为阿拉尔富丽达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同时解除为阿拉尔富丽达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业务的担保。

  2、蓝天物流向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60,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4.785%,由中泰化学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3、中泰进出口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4.5675%,由中泰化学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彦波

  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2号工业园纬二路东755号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09,232.23万元,负债总额为469,848.08万元,净资产为39,384.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27%。

  (2)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注: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阿拉尔富丽达55%的表决权。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744.7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芸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206室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2,563.60万元,负债总额为142,925.65万元,净资产为69,637.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4%。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国英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78,788.09万元,负债总额为371,416.85万元,净资产为7,371.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05%。

  (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

  (1)阿拉尔富丽达直租业务35,435.6万元,回租业务38,706万元,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2)蓝天物流向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60,000万元,期限一年;

  (3)中泰进出口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期限一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78,717.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4%,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27,858.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2.86%。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批准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9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405,748.84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于2013年9月6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443,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44710060000以及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等13人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经2018年3月28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托克逊能化0.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托克逊能化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托克逊能化于2018年4月12日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国债逆回购业务均由股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中泰化学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新疆富丽达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金富纱业不超过1,5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金富纱业于2018年4月11日,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分别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国债逆回购业务均由股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8日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至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于2014年9月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新疆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同意托克逊能化开立2个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支出。托克逊能化分别于2014年8月21、22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0000。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开行新疆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1,795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投产后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实际生产高支纱占比较大,产量低于可研,实际销售单价低于可研,造成实际利润情况低于可研报告。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收支情况如下:

  ■

  2015年1月6日托克逊能化与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理财本金为2.6亿元,期限为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待理财计划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理财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截至2016年1月6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2.6亿元及理财收益1,248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2月5日将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2017年11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托克逊能化于2017年12月7日、2018年4月13日分别将0.4亿元、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分别经公司六届十三次、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0.4亿元已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度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实际投入32,194,788.21元,累计已投入1,069,360,523.63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8台电石炉自2015年4月起陆续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到2015年9月经验收合格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利润总额19,547.30万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投产后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有托克逊能化的电石产品全部为本公司内部销售,内部结算价格较市场价格低,根据市场行情的考量,电石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目标。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3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22,246.38 万元投入“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 ;《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

  ■

  ■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3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90版)

中泰化学 新疆 富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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