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1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伍骏、廖岗岩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徐正振及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下游客户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合作开展敞口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的保兑仓业务。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差额退款保兑责任,并由公司为其退款保兑责任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12: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14: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1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拟与下游客户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合作开展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的保兑仓业务。在该业务中供应链公司提供差额退款保兑责任,同时由公司为供应链公司的退款保兑责任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兑仓业务简介
保兑仓业务,是指银行向销售交易双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买方向卖方购买商品并签订交易合同,买方向合作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银行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提货需先向银行提供货物对应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发货通知,卖方凭银行签发的发货通知向买方发出对应金额的货物。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则由卖方补足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支付给银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701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170,6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印染染料、化工助剂、染料中间体(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客户
参与保兑仓业务的被担保客户由供应链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公司与被担保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供应链公司与下游客户及华兴银行合作开展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的保兑仓业务。
若供应链公司和客户全部或部分终止贸易合同,或供应链公司实际未发货或实际发货的价值少于贸易合同的规定,或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完货物,供应链公司应按华兴银行退款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将未发货部分等额的款项直接退还华兴银行或其指定的账户。同时,公司对供应链公司的上述退款保兑责任提供保证担保。上述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供应链公司与下游客户及华兴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是基于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产品的销售与回款,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严格评审、谨慎选择合作客户,并要求合作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最大自然人股东向银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控制保兑仓业务和公司担保的风险,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与下游客户及华兴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并由公司为供应链公司的退款保兑责任提供保证担保,能够促进公司和客户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互利共赢,保障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公司审慎筛选合作客户并要求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最大自然人股东向银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使该事项风险整体可控,其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也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2.68%。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63,000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为69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了130,000万元人民币即将到期续签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100.43%。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2,356.69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32.53%。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1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701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170,6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印染染料、化工助剂、染料中间体(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且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其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对外担保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也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上述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3.57%。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63,000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为69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了130,000万元人民币即将到期续签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100.43%。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2,356.69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560,610.67万元人民币的32.53%。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1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3日15:00至2019年3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9年2月28日及2019年3月1日8:30-11:30和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3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9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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