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调至9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1:47 上海商报

  刘思思 唐迎寅

  上海批量公布民生保障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从7.5元调整为8元

  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

  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本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本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所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单位应另行支付。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制度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调整为最高550元/月,最低410元/月。

  镇保、农保增加养老金

  为保障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从2008年1月1日起,本市2007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

  这次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此外,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按本市“农保”办法2007年底前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和时间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60元。

  低保标准上调14.2%

  2007年4月以来,粮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本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为此本市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为400元,增加50元,调幅为14.2%。

  农村低保标准按照本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11.5的比例关系调整,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同时还将同步调整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本市决定从2008年4月1日新医保年度开始起,适当增加本市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具体办法为:①单位缴费计入部分仍与面上在职职工保持一致。②个人缴费计入部分由按原一次性缴费基数的2%计入,统一调整为按2007年社平工资80%的2%计入。这样调整后,未退休协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水平将大体相当于在职职工的平均水平。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协保人员由在职转退休后,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水平将与面上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水平一致。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