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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航线经营放开 3月20日起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改进了国内航线航班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国内大部分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经营已放开,由航空公司自行安排,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下放了区内航线管理权限,按登记和核准两种方式实行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两级分类管理。建立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内航线航班许可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一些资源紧张的机场、繁忙机场、飞行流量较大的机场以及在飞行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机场,其航线航班仍须民航总局核准。

  他介绍,民航总局本着市场开放,鼓励竞争,规范有序和统筹兼顾原则,从2003年起,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和研讨,逐步放宽了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

  他进一步说,今年夏秋航季,国内有115个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完全放开,不限制航空公司的数量,不限制航班班次。须经民航总局核准的只有吞吐量排名前20位的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以及往返于北京、上海虹桥和浦东、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大连八个繁忙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

  他介绍,每个新航季来临之前,评审委员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各机场的保障能力对核准范围进行调整。

  他指出,新规定明确要求公开评审规则,特别是被列入核准许可范围的航线,必须召开评审会进行公开评审。此规定的出台,旨在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安全、服务、诚信等方面展开竞争,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优胜劣汰转变行业增长方式和提升运营品质。

  (林红梅)(4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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