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新京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昨天通知,年底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三类形式传销。《通知》强调指出,直销是一种以面对面服务为基本特征的营销模式,但很容易演变为传销,传销也往往以直销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我看到了“通知”重点警示的对象:下岗工人、农民……通知的背后,是血泪的教
训。很遗憾,我到现在也没怎么搞清“直销”和“传销”谁是恺撒谁是上帝这个问题——由此我也杞人忧天地担心,这些弱势群体又如何拎得清呢?“她们”这两朵姊妹花在中国生生被“阴阳化”了——在国外大部分国家,直销、传销共用一个名字——“Direct Selling”,而她们之于中国老百姓则沾染上了希望或瘟疫的色彩。
其实直销或者传销,都是企业产品的营销方式,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关键是它们在“约束真空”的监管里被不法商人异化着、寻租着,利用人们希望迅速致富和少劳多获的心态,架构金字塔模式的销售分配结构,利用强烈的心理暗示工具达到迅速扩张销售购买群体数量,以达到迅速增加和维系销售的目的。传销非法,那么,“合法”的直销为什么还一直能制造光明正大的陷阱呢?尽管直销已然立法,但是我以为,对于直销这样的行业,如果没有很高的法律和政策各方面的壁垒、没有找到建立行业规范的契机,它迟早还要在我们的国情里玩着“上帝变脸恺撒”的游戏。
一是中国直销行业要获得各公司的直销员资格,必须遵守先花钱当“消费者”的行业潜规则,直销企业为了长命百岁,推销员们必须继续充当主流消费群体,还得周周、月月投资进行畸形消费,但是中国老百姓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心理注定了仍然有相当的准直销员是无法“媳妇熬成婆”的,必然为那先占位置的聪明上线白白作出奉献——倾家荡产难免丧心病狂。
二是我们国家的信用系统还尚未建立,而传统的信用结构已在汹涌而至的市场经济里被解构殆尽,国家在个人信用、企业公司信用和国家主权信用这三个信用制度方面发展很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引进直销这种营销方式无疑是一种冒险游戏——因为直销在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向传销变异,而且由于它的“杀熟”特点,很可能让人们仅剩的最后一点信用也透支干净。没有成熟信用体系大堤下的直销,谁能保证不会有洪涝之虞?
我们得承认,《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出台的根本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但是直销企业只有真正“将消费者与经营者完全分离开来”才是防止传销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解颐之计。传销对中国民众消费心理是否成熟以及道德观念进行着罪恶的拷问,“直销”到底能对滋养中国市场的起到多大作用——这个问题政府若不回答清楚,老百姓在有毒的馅饼前就只剩牺牲的份儿了。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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