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述古
如何看待教育腐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日前表示:“教育腐败的现象不仅限于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同样属于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学生也有责任。”(人民网3月9日)
教育腐败横行,已深为公众诟病。作为大学校长的潘云鹤主动为教育腐败会诊,体现了业内人士的责任。但是,把教育腐败的原因推到学生身上,宣称“教育腐败,学生有责”,恕我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潘云鹤校长的说法可谓一家之言,但我以为,这种一家之言未免荒唐得太离谱。
诚如潘校长所言,教育腐败是个广泛的概念,不应该老是揪着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不放;也诚如潘校长所言,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无须讳言的是,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由教育管理者直接导致的腐败行为,肯定要比论文抄袭等由学生直接参与的错误行为更突出,危害面也更宽。潘云鹤校长对由教育管理者导致的腐败行为避而不谈,片面强调大学生、研究生导致的抄袭和造假,这不能不说是避重就轻。
更为关键的是,潘校长理当明白,即便出现了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行为,教育管理者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诚然,大学生、研究生都已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人,应该为自己的抄袭造假行为负责,但是,大学生、研究生是受教育的对象,学校有责任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的培养目标中,理当包含培养学生良好学术品格的内容。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成风,表明学校在学生品德教育方面的失职,教育管理者难辞其咎。
再者,学生抄袭论文等行为是否应该界定为教育腐败,也值得考量。凡腐败,必定以权力资源作为本钱。很明显,相对教育管理者而言,学生即便是大学生几乎不占有任何权力资源。因此,与其说大学生抄袭论文是教育腐败,不如说是违反校纪校规。不仅如此,以抄袭论文糊弄教师的学生,他们本身是教育的不合格产品。换言之,他们是低劣教育的受害者。教育管理者不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还给违纪学生扣上“腐败”的帽子,这对学生无疑很不公平。
校园是对未成年人成长影响最大的环境,学生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教育管理者的影响。因此,打击教育腐败的着力点,肯定在于严格规范教育管理者的行为,而不是拿学生是问。教育管理者把教育腐败的责任推卸到学生身上,恕我直言,这种行为是在乱泼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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