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发挥媒体的社会公器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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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1:54 中国质量报 | |||||||||
作者:胡立彪 4月2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执法人员在一家小商品市场查获了一批劣质奶瓶,经送国家环保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的有害化学物质——酚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近两倍。调查发现,这些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劣质奶瓶竟然是用废旧光盘粉碎后的回料加工制成的。5月28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这一事件之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由于有苏丹红事件、孔雀石绿事件、PVC保鲜膜事件、复原乳标鲜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先例,可以断定,此次毒奶瓶事件被央视曝光之后,亦会进入各地各类媒体的报道程序,并依循差不多相同的报道模式,展开一轮集中报道,形成一个报道周期。 同样可以断定的是,无论毒奶瓶是否是由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通过主动调查首先发现并因而构成了新闻事件,也无论事件发生后各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怎样的应对行动,一些媒体在完成这新一轮报道的过程中,必然会在谴责毒奶瓶生产厂商的不法行为的同时,照例要针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事前事后的一些作为提出习惯性的批评。 “强烈的社会反响”正是由媒体曝光和跟进报道、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及大众的关注期待等这些社会互动行为构成,而这一互动过程最终会使事件趋向一个积极的结果。而所谓的“积极结果”,一方面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因事件的刺激而走向完善和有力,其监管的触角亦会变得更加敏感,一方面是相关生产企业在不得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以反面典型的形式警示效尤者,从而使产品质量环境得到一次内部净化。 为什么要预设一个“积极结果”?因为“积极结果”正在结构之中,而且是通过媒体且基于媒体的可视性结构。 人们可能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毒奶瓶事件应该以4月2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的一次执法行动为肇始,但真正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却在5月28日央视将事件曝光之后。其间为何会有一个月的“潜伏期”? 不要怀疑地方媒体的新闻敏感性,也不要强调央视站得高看得远。一个比较理性的解释应该是,不管是地方媒体还是国家级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之类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事件的时候,已经学会了谨慎,并明白了什么是自己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这让人想起了发生在去年的“三氯生牙膏事件”。英国的一家小报刊发了一则关于某牙膏可能致癌的不起眼的消息,在英国当地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而BBC等主流媒体也只字未提。然而,此消息却在我国国内产生了巨大反响,各媒体竞相在显著位置着重报道,从而在民众中引发了不小的消极波动。这自然与此前媒体不断披露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关。苏丹红、立顿茶氟含量、强生致癌物等等警告声尚在耳边回响,“三氯生牙膏”一出,必然哗然。 媒体追求轰动效应这很容易理解,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当问题尚未搞清,相关权威性和科学性的结论还没有得出之前,一些媒体便开始不负责任地大肆炒作,甚至自下定论,胡乱联系,使本来可以冷静处理的问题变得越发混乱起来。而这些媒体在指责相关厂家的同时,更是把矛头指向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棍子帽子一起来。这固然是不少媒体的一贯做法,在吸引了大众眼球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利益和快意,但是,他们却忘记了自己的责任。 国内不少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以及由此引发不良社会反响的现象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关专家认为,虽然这说明随着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越来越关注,是个好现象,但是媒体毕竟有一定的商业目的,其从业者本身并不是相关行业的专家,对相关问题不可能做到十分内行,造成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很难把握周全,一些报道会过分追求噱头,耸人听闻,炒作后容易引起误导。事实上,从过去一些媒体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指责中,我们已经看出他们的诸多判断是缺乏理性的,从而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已经有了教训。此次毒奶瓶事件央视滞后了一个月才报道,或许有为赶上六一儿童节的考虑,但不可否认的是,报道之前,央视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从而使得该事件的报道不仅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而且也并没有失去报道的时效性,“第一时间”仍在。尤为可贵的是,我们在“滞后”的报道中看到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积极作用,看到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社会责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