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立法不再神秘才能彰显民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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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2: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10月27日下午,围绕个税起征点的悬疑终于尘埃落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600元成为新的个税起征点。 尽管最终的结果没有悬念,却并不表明有关此次个税起征点的修订没有进步。实际上,从提起修订动议,到公众持续热议,从专门为此举行听证会,到最后的表决结果,在这一波三折的过程中,可圈可点之处甚多。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一部法律,能够如此引起公众
当然,肯定其进步,同样也不表明,此次关于个税的修订就没有异议。综合各方的信息,我们可以判断,1600元的最终结果,是一个平衡、妥协的结果,而这种平衡和妥协却是民主的精髓之一,既凸显了对民意的尊重,也考虑到了中国目前个税的实际;既照顾到了国家的大钱袋子,也照顾了公众的小钱袋子,经由公开讨论甚至针锋相对地辩论,将各种问题和难点摆在阳光下,并借此努力照顾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应该成为今后立法以及行政的常态。 必须看到,由于此次对个税法的修订只是提高了起征点以及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而对之前公众普遍关注的税率、调节收入分配等问题,并没有触动,也即是说,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普通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缴纳的主力军,公众对此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同时,由于此次调整是“微调”,是“渐进”式的改革,并没有触动整个个税法乃至个税体制的根基,旧的个税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它们仍将在一个时期内,继续困扰着“纳税人”和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部门。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尽管中国目前的个税观念、个税体制、征收手段尚存在许多客观困难,尽管将诸多希望寄托于一部个税法、寄托于一次对个税法的调整是不现实的,因此渐进式改革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一面,但我们更希望的是,这种渐进改革的步伐不要过于缓慢。 □徐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