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尘埃落定 个税改革未画上句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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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0: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8日电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由25年前的800元调整为现在的1600元,民众翘首以盼的个税起征点调高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这是经过充分论证、吸纳民众意见、权衡方方面面利益之后确定的结果。《工人日报》今日载文指出,起征点定了,个税改革还未画上句号。 文章称,此次修订重点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调高起征点,以更好地解决工薪家庭因
文章指出,去年中国个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对于这个数字,现在,广大工薪阶层可以长舒一口气了。但仍有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答案。而这些问题也是人们所密切关心的。比如,该征收的个税就一定能收上来吗? 从征收方法来看,现在个税主要由单位代扣代缴。但对一些人的租金、提成以及各种投资分红等收入,由于没有固定单位,加上当事人不申报,常常无法收取个税。 从个人收入透明度来看,由于人们的收入已趋向多元化,除了工薪以外,还有兼职收入以及种种“灰色”收入,这部分收入基本上无法征税。而且,由于整个社会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银行之间并不联网,存在着大量现金交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医生、演员等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知之不详,如果无人举报,很难知道他们是否按规定缴了个税……修订案似乎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 另外,现行“分类征收”还有可能导致这样的情况:工资收入3000元的要缴税,而综合收入4800元的却不用缴税。因为,工资收入1600元、稿酬收入1600元、劳务报酬1600元分属三类收入,单项收入均未进入征税范围。 现在虽然规定了纳税人要自行申报纳税,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手段,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文章强调,好在个税改革不会从此打住。权威人士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确定了个人所得税改革要逐步推进的大原则。据此,“起征点的调整是这一框架下迈出的第一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分析认为,“今后还会逐渐推出个税改革,推出顺序将本着‘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其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的原则。” 无论怎样改,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许多人都相信:个税改革将越改越公平,越改越合理。 (记者 刘津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