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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清单看纳税人权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4: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据《中国青年报》9月29日报道,9月2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04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清单,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32个“国字号”部门“榜上有名”:教育部所属单位违规收费1.54亿元,国土资源部违规投资2.4亿元建大厦,科技部转移1500万元科技经费只为报销餐费交通费……

  面对这样一份审计清单,联想到近来被公众热烈讨论的全国人大首次组织的“个税
听证会”。为什么在“个税怎么收、收多少”问题上,全国人大要第一次组织立法听证?诚如有学者指出,因为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首先是个权利问题”。同样,为什么这次国家审计署将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几乎全盘向社会公开,我想,这仍然也是一个权利问题。这意味着,作为纳税人的公众,不仅有权讨论应该以什么标准交税,而且有权知道交上去的税都是怎么花的、花得是否有效益。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全国人大首次组织个税立法听证,还是

审计署“几乎没有遗漏地”公布审计清单,都是有关方面越来越重视和尊重公民权利的体现,值得我们欢迎。

  但是,面对上述可谓“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尤其是面对那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和部门,我们关于纳税人权利的思考,显然又还不能止于此。比如,预算资金之所以能被如此轻易地大量挤占、冒领、挪用,是否说明,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的环节,纳税人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再比如,在预算资金违法违规使用上,一些部门之所以敢于“屡审屡犯、屡教不改”,是否也表明,在惩戒乱花公共资金的问题上,相关法律规章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现代法治社会,其要义即保障公民权利、规制政府权力。那么,维护纳税人权利、规范政府花钱行为,即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毋庸讳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缺憾甚多:一方面,政府预算项目编制往往粗放、疏空,导致预算可供随机操作的空间大;另一方面,受专业辅助机构缺乏、审批时限过短等条件制约,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往往很难对预算的制定、使用形成实质性的监督。

  这样一来,问题就难免不断向预算审计这个“下游”汇集,让审计部门“查不胜查、审不胜审”。而且,由于预算违规责任制度的缺陷,对违规行为尚未形成足够的威慑,于是,便形成“屡犯屡审、屡审屡犯”的怪圈。

  也许,只有当“审计清单又使多少部门曝光”的新闻不再出现之时,我们对政府怎么花了纳税人的钱,才会更放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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