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清单看纳税人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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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4: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中国青年报》9月29日报道,9月2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04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清单,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32个“国字号”部门“榜上有名”:教育部所属单位违规收费1.54亿元,国土资源部违规投资2.4亿元建大厦,科技部转移1500万元科技经费只为报销餐费交通费…… 面对这样一份审计清单,联想到近来被公众热烈讨论的全国人大首次组织的“个税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全国人大首次组织个税立法听证,还是审计署“几乎没有遗漏地”公布审计清单,都是有关方面越来越重视和尊重公民权利的体现,值得我们欢迎。 但是,面对上述可谓“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尤其是面对那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和部门,我们关于纳税人权利的思考,显然又还不能止于此。比如,预算资金之所以能被如此轻易地大量挤占、冒领、挪用,是否说明,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的环节,纳税人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再比如,在预算资金违法违规使用上,一些部门之所以敢于“屡审屡犯、屡教不改”,是否也表明,在惩戒乱花公共资金的问题上,相关法律规章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现代法治社会,其要义即保障公民权利、规制政府权力。那么,维护纳税人权利、规范政府花钱行为,即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毋庸讳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缺憾甚多:一方面,政府预算项目编制往往粗放、疏空,导致预算可供随机操作的空间大;另一方面,受专业辅助机构缺乏、审批时限过短等条件制约,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往往很难对预算的制定、使用形成实质性的监督。 这样一来,问题就难免不断向预算审计这个“下游”汇集,让审计部门“查不胜查、审不胜审”。而且,由于预算违规责任制度的缺陷,对违规行为尚未形成足够的威慑,于是,便形成“屡犯屡审、屡审屡犯”的怪圈。 也许,只有当“审计清单又使多少部门曝光”的新闻不再出现之时,我们对政府怎么花了纳税人的钱,才会更放心些。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