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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柏教授:知识产权大棒 并不可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1:15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 侯志鸿

  陈昌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我国首批知识产权研究专家。陈教授1983年开始研究知识产权,是我国首批专利代理人,1985年由国家教委公派赴日本东京大学研修知识产权,1992年赴美国进修高级工商管理。1996年任北航管理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1998年7月任北航人文学院常务副院长,1999年1月兼任
人文学院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起,兼任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高级顾问,三江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先后出版了《国际技术贸易与经济合作》《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经济学》等专著,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知识产权将是关键的利润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大家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是过度保护;也有人认为保护不够。您认为,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现状到底如何?

  陈昌柏: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总共才20多年时间,但发展得很快。中国人起初对知识产权这个词汇十分生疏,是在西方国家的压力下发展起来的,他们说中国要开放,就首先要保护他们的科技成果。1983年起,实行知识产权制度实际是为外国人设立,本国没有多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产品,实际上是屈于国外的压力,保护国外产品在本国销售不受影响。在这样的巨大压力下,特别是在加入WTO长达10多年谈判的过程中,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基本完备,20多年走了一些国家差不多100年的路。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它将是未来新经济中最为关键的利润来源。随着技术的发展,资本和资源的定义最大限度地转向了知识财富,使知识产权比任何时候更加被看重,在一些高科技产业中,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甚至超过了80%,比如微软公司,生产一张光盘就能卖5000元,比印钞票还快。神舟飞船技术系统所涵盖的技术知识产权数不胜数,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农业方面,还有经济生活等许多其它领域。预计由神舟飞船所引起的新经济革命将导致1000亿元的产业链。对于神舟飞船的这些技术知识产权,尤其是神舟飞船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的运用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套法律规则。为了保护创新经济能够持续增长,政府必须注意在鼓励创新和强化保护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对发明创造是致命的打击,然而过于严格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也会阻碍竞争,知识产权拥有人会变得不思进取,新的发明创造的产生会受到抑制。

  主要问题不是保护不力

  中国消费者报: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陈昌柏: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保护不力,而是普及不够。实质的发明创新申请数量太少,特别是基本发明和职务发明数量不足,没有引起重视。据统计,在我国申请的发明专利中,国外的占一半。我国专利制度建立十几年来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几千项,而日本索尼日立东芝等公司一年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就有四五千件。这一方面反映了各国科技实力,另外也说明我国的知识产权意识不足。

  我个人认为,虽然已经有20多年了,总体的感觉还是,口号喊得比较多,企业跟风的也比较多,但真正搞清楚的却并不多。因此,要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落到实处,真正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因为我国加入世贸已经快5年了,与其他国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在国际经济的列车上,已经不会有人给你“让座”了。现在我国知识产权的最大问题不是保护不力,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就是说具有高水平的发明专利数量太少。

  众所周知,能够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的主体有三个,一是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他们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该研究出基本发明或开创性发明;二是高科技企业和有研究能力的大企业,他们应该主要从事技术创新;三是一般企业,应该从事产品创新。目前,我国上述三种创新主体对自身创新的定位不十分明确。有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或鼓励科技人员搞一些短平快的民用小产品,捞现钱;而有些科研实力明显不足的生产型企业竟然也宣称自己拥有开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显然是定位混乱。因此,制定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战略是当务之急。

  打破知识产权垄断

  中国消费者报:目前,一些西方国家举起了知识产权大棒,对我国的企业提出了诉讼,要求巨额赔偿;一些专家担心西方国家通过知识产权进行垄断战略。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昌柏:在上个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中国从西方国家引进了大量的制造技术和成套设计,到了90年代,又有大量的外商看中中国的市场巨大、劳动力成本低廉和科技人才素质较高的优势,在中国投资兴办了许多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在这个过程中的确有许多专利技术在中国实施。特别是日本在中国实施的专利往往是已经在本国和其他地方已经使用多年,不肯把最新专利技术拿到中国来,专利权最大的特点是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可是西方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记得很牢,而时间性和地域性却被西方国家所忽略。因此,想在中国实施他们的知识产权垄断战略就显得十分困难。

  一项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只有15~20年,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外来华申请的专利,一般在国外已经使用多年,进入21世纪绝大部分都已经过期失效。其次是地域性,在中国加入WTO之前,西方国家一直指责中国法制不完备、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他们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的发明专利数始终只占申请总量的一半左右,而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总量还不及他们一个跨国公司一年的申请量,由此可见,西方国家20年来向中国申请并受到保护的专利并不多。至于在超导、生物技术等高科技方面他们所申请的许多发明专利,由于难以产品化和进入实用领域,大部分只是交专利维持费,不起任何作用。因此,对中国来说,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垄断战略对中国的影响并不大。我们提出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概念,就是为了防止西方国家以知识产权为理由漫天要价。

  中国消费者报:你的意思是,一些西方国家挥舞的知识产权大捧并不可怕?

  陈昌柏:知识产权大捧吓坏了中国许多的企业,但实际上却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只要是开放透明的规则体系,大家都按规则来做,大家都一样,就不用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本身的复杂性,发生在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是非常正常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我们要会利用被西方国家所忽略的时间性和地域性。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中,先要搞清楚专利有没有失效,权利是不是还存在;如果权利还存在就要搞明白,是哪一个国家的专利。如果拿的是美国专利,在中国就是无效的。有一些外资企业挥舞的知识产权大捧,并不是真正地想从知识产权获益,而是玩“噱头”、“做秀”,利用知识产权炒作,提高它的关注度。实际上,一个知识产权的官司并不是好打的,不仅时间长,而且可能付出巨额的代价。西方国家一般都要求有巨额的担保金,如果侵权不成立,担保金就会没收,我们也应该借鉴这一制度。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和实现,我国也逐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已有6年。国家鼓励高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另辟蹊径,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而不受他人束缚。其中,最成功的案例要算“EVD和”“中国芯”,尽管目前在制造成本上比英特尔和菲利普等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高,但是至少一部分高端产品的消费市场可以和国外产品进行竞争,填补国内无自主生产能力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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