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美将六家中国钢铁企业列入反倾销黑名单。 |
·2002年1月,日政府向世贸组织提交调查诉讼,称美对日钢铁反倾销措施有违世贸原则。 |
·2002年3月5日,美总统布什宣布,从3月20日起将对多种进口钢材征收30%的关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 额,以限制钢材进口,保护美国国内钢铁工业。 |
·2002年3月7日,欧盟就美提高钢铁进口关税一事,正式向世贸组织仲裁委员会起诉。 |
·2002年3月20日,美“201条款”正式生效,多个国家钢铁产品出口美国受阻碍。 |
·2002年4月11日,中国等六方要求美终止钢铁保护措施。 |
·2002年4月,欧盟建议从6月18日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报复性关税。 |
·2002年5月,欧盟向WTO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其设立贸易纠纷调解委员会对美调查。 |
·2002年9月25日,我国首例进口保障措施案——钢铁进口保障措施案召开听证会。 |
·2002年11月20日,我国外经贸部宣布对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 |
·2003年3月27日,世贸组织在初步裁决中称,美对进口韩钢铁征高额关税违规。 |
·2003年5月22日,商务部取消部分原受反倾销保障措施保护的钢铁产品特别关税。 |
·2003年7月11日,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专家组裁定美国的措施违反WTO规则。 |
·2003年12月4日,美国总统布什宣布取消保护性钢材进口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