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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大事记(1986—1990年)(8)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2:41 新浪财经

  7月11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总理办公会议,听取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和河北、江苏、山东三省税务局负责人关于个体税收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会并讲话。会议就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

  7月15日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开展对个体工商业户税收检查的通知》决定当年8月至9月间,在全国范围内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税收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并对检查整顿的范围、重点、内容、方法、步骤、政策原则、时限和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并附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整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秩序的通告》张贴。

  7月29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调整咖啡、甜蜜素、

化妆品、肥皂、吸尘器、电子游戏机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并对铅矿砂、锌矿砂开征出口税,自当年8月11日起执行。同时决定调整空调器、打字机、计算器、计算机、
摩托车
、电视机、吸尘器、录像机、电风扇、家庭电器用具、棉麻制品等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的进口税税率,自当年9月1日起实施。

  8月30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肯定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对发展社会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方便人  民生活的积极作用;也指出了少数人采取种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群众不满的问题;要求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并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加强对他们的税收管理,使其征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8月30日至9月5日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根据财政经济形势的客观要求,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发出的两个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超收奋斗目标;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实现个体税收管理的突破性进展;研究推进税制和征管改革,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超额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而努力》的讲话。金鑫提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税务机关要在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把应收的税款尽力都收上来,千方百计完成超收任务。同时,要大力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闭幕时,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到会讲话。他谈到税务机关贯彻治理整顿方针问题时指出:一是要彻底搞好清理整顿减免税工作,统一税法,集中税权,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二是要把整顿各类公司、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税收秩序,作为一个重点,切实抓出成效。三是要尽快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关于加强税务机关的要求,改善和加强双重领导。税收的治理整顿,应当包括外部治理整顿和内部治理整顿两个方面,从税务机关本身来说,应当成为维护税法、执行税法的模范,坚持依法征税,依法办事。

  8月3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9月4日  国家税务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决定在全国个体工商户中开展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延东分别在会上讲了  话。

  9月6日  国家税务局、人事部和中国财贸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电话表彰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计划单列省辖市设立了分会场。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人事部副部长程连昌、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刘培华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表彰了税务系统评选出的80名劳动模范和100个先进集体。

  9月8日至10日  中国税务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田一农会长致开幕词,刘志城副会长作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税务学会领导:吴波、田一农为名誉会长;金鑫为会长;刘志城、陈景新、王绍飞、孙志强为副会长;廖季立、徐雪寒、任子良、罗东明等为顾问。会议还通过了新的《中国税务学会章程》。大会闭幕时,金鑫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把税务学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报告。

  9月12日  为正确贯彻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完善出口产品退税审批制度,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国家税务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的退税登记、出口产品的退税鉴定、费用扣除、退税申报、退税的审核批准、退税专用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核签程序、退税的检查及违章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

  9月下旬  国务院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税务系统有15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10月16日  国家税务局、文化部发出《关于加强对各种演出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自觉依法纳税的通知》。

  10月19日  为了正确处理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国家税务局发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共10章、40条。该规则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和违章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各级税务机关在作出征税决定和违章处理决定时,有责任告知当事人,如对决定不服,在先按决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可在缴款之次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审理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章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税务机关审理税务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和回避制度。

  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人民法院大力支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坚决有效地制止漏税、欠税、偷  税、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11月6日  中国政府和保加利亚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保加利亚外交部部长姆拉德诺夫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1月7日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对律师、会计、税务和审计事务所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1990年l月1日起对律师、会计、税务和审计事务所征收营业税;按3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但考虑这些事务所尚处起步阶段,从1990年至1991年可给予减半征收所得税的照顾。

  11月9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出,开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差别税率,促进投资结构的改善。推行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制度,并改进和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管工作。大力压缩财政支出,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加强对集体、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的依法征税工作。严格清理各种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停止执行。

  11月15日  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政府在伊斯兰堡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巴基斯坦外交部部长雅各布·汗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  国家税务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县以上税务局长紧急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到会讲话。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在会上作了题为《坚决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千方百计确保今年超收奋斗目标的实现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多作贡献》的讲话。

  11月27日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对越权减免税进行认真处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在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的基础上,对违反税法、自行越权减免税的,要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决不能姑息纵容,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12月18日  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这次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依据,坚持以法治税,探索和建立新的征管模式,强化监督,逐步建立科学的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遵循严格执法、监督制约、严密实效、促进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基本原则。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旧的征管模式,建立相互制约的征管工作的新模式。改变现行的“一员到户,征管查一人负责”的征管模式。对城乡各类纳税人,一般实行税款征收、纳税管理、纳税检查相分离的征管形式。农村税务所如何实施征管查分离,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按照新的征管形式,调整和加强县(市、区)税务机关的征管机构;建立一套与新的征管组织系列相适应的征管制度体系。总体要求在3年内实现新的征管模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2月25日  中国政府与科威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和科威特财政部部长赛西姆·穆罕默德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2月31日  全国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胜利实现工商税收超收60亿元的奋斗目标,实际完成1881.6亿元,比年初计划超收88.9亿元,为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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