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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美元蒸发之谜 代理人把客户资本往水里扔(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3:24 新民周刊

  投诉

  然而方东启手上并没有协议的副本。左嘉原告诉记者:“我能拿到这份证据实在不容易。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方东启才答应向CMC索要副本。4月11日,CMC的邮件终于寄到了。”

  左嘉原耿耿于怀的是:“即使是我的开户申请、《委托代理人有限授权书》,签完字寄给CMC,他们也是既不给副本,也从不在电子邮件中确认合约内容,客户手上一点凭证都没有。”

  方东启证实:“客户开户后,一直要求我向CMC追回以上协议副本,可至今(截止到4月3日)客户尚未收到。”

  CMC的答复是这样的:“客户签了字就表示接受其内容并同意,CMC没有承诺一定会将签字后的副本寄回给客户本人。但客户如果要求,可以提供此副本。”

  4月5日,左嘉原向CMC北京代表处的负责人宋卫平投诉,并将投诉内容抄送CMC集团伦敦总部和CMC亚太公司。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投诉石沉大海。

  14日,左嘉原再打电话给宋卫平,宋表示澳洲合规部经理郭海明会跟他联系。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澳洲始终没有回音。在此期间左嘉原打了好多电话,也未能联系上郭海明。被逼急了的左嘉原干脆请了位翻译直接把投诉电话打到了CMC集团,声称再不给回音就要起诉了。

  “这回他们告诉我说,澳洲的安德鲁两天内会跟我联系,但等了两天还是没有消息。26日我们再次给CMC总部打电话。”

  左嘉原的“不屈不挠”终于有了结果。“4月27日,澳洲的郭海明终于打电话来,说这个投诉我们接受了,正在开会研究。”

  授权

  按照左嘉原所言:“CMC跟经纪人擅自分割了客户的资金,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径。”

  而郭海明在电话中肯定地表示:“CMC没有从客户账户支取任何费用。”

  左嘉原不明白了:“如此说来,请问CMC给方东启的钱从哪里来?试想CMC做一笔交易,只赚4个点,却要赔12个点给经纪人,哪个交易商会做这种‘买一赔三’的买卖?”

  郭海明还表示,既然左嘉原已经在《委托代理人有限授权书》上签了字,他就应该知道会有这笔佣金的发生。

  《授权书》怎样约定?

  左嘉原告诉记者,“我当时拿到的授权书只有薄薄的一页纸,全英文。我看不懂,方东启又拿过来一张中文版,说是宋卫平发过来的。”

  在中文版授权书中,记者看到:“客户同意和知会CMC可能向代理支付应该付给代理的全部管理费、激励费、咨询费和/或回扣或佣金或任何在您交易CMC产品中发生的费用。详情请参阅方东启先生的金融服务指南手册。”

  英文版的原文是“CMC may rebate or pay to my instructionsdealing spreadsfinancing charges and amounts rebated toor shared with Dong are set out in Kong's financial services guide.”

  左嘉原当时即问方东启,可能发生的返佣是怎么回事,会有多少?“方东启告诉我,可能的意思就是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一般不会。而他说没有什么《金融服务指南手册》。”

  直到后来,左嘉原自己请了翻译才知道,那个“May”,在英文中基本是肯定的意思。

  最让左嘉原惊奇的是,自己签字并受到CMC认可的授权书竟然不是正式版。记者在调查中看到,CMC正式的《代理人有限授权书》长达11页,中英文对照,二者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相去甚远。

  在“正式版”“对代理人支付”一栏,记者看到:“客户兹授权并指示CMC在收到代理的适当请求后,从客户的账户中扣除并向代理支付应该付给代理的全部管理费、激励费、咨询费和/回扣或佣金。”“客户同意并认可CMC没有责任确定或验证对代理支付的金额。”

  “如果我当初看到的是这份‘霸王条款’,我就根本不会签字了。”左嘉原气愤地告诉记者。

  某国有银行资金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回扣或返佣的事情在其他交易商中也有。比如说交易商拿3点点差,有时会再返0.5点给经纪人。但从来没听说过在3点之外再拿客户的钱来返佣的。按照这种逻辑,它可以返13点,也可以返130点,1300点。不用两三个月,只要两三天,就可以把客户的20万美元全部折腾完。”

  此外,在方东启与CMC的协议上,记者看到佣金的发生“会在CMC的《告顾客书》中说明”。

  CMC为什么不履行告知义务?

  郭海明认为:“我们没有告知客户的义务,根据CMC与方东启的合约要求,方东启有义务向客户解释他与CMC的合约关系以及合约涉及的任何返佣或费用详情。”

  按照郭海明的说法,CMC把这项至关重要的告知大权全部交给了方东启。而CMC北京代表处的宋卫平在电话中也谈到:“因为我们公司有很多这样的经纪人,所以我们没有义务去鉴定他的资质、也没有监督他的责任。”

  “在经纪人良莠不齐、刻意欺诈客户的事件屡屡发生的今天,这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一位前中国银行外汇交易员如是说。

  方东启显然没有告诉左嘉原实情。而CMC对此应付什么责任?

  郭海明在电话中表示:“我们保留向方东启要求法律解释的权利。”据悉,CMC对方东启的处理是取消了他做CMC经纪人的资格。

  左嘉原对此难以接受:“在代理人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已经发生后才进行追究,这种做法有什么意义?如果CMC自己来履行告知义务,今天的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某银行资金规划部经理认为:“CMC的协议文本至少是不规范的。在今天讲透明、讲道德的市场氛围中,这是不符合金融行业宏观监管要求和行业道德的。说轻了是没有充分的风险揭示,说重了就是欺诈。”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高级经济师何志成告诉记者:“经纪人制度有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界定,就是不能代客理财。CMC应该约束它的介绍经纪人不能与客户签订这种投资理财合同,不能故意放任。”

  而一家网络炒汇公司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绝对不赞同经纪人帮助客户炒汇,就是防止出现侵害客户利益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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