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律师李滨个人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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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4:56 新浪财经 | |||||||||
个人简历 专长:保险专业律师 李滨 男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房保险专业律师 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市人
现执业于高盛律师集团(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工程师、 保险经纪人(资格) 执业以来,理工科的教育背景及长期的理工科的思维训练,使得本律师执业风格独特,案件的切入点准确。 自执业开始,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准确、权威的法律服务,以“追求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执业宗旨,认真、敬业、勤勉、尽责。敢为天下先,勇于探索。 曾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商品房双倍赔(补)偿案;黑龙江省海伦市无主狗咬死人案。 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更是业绩突出。成功代理多起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纠纷案(诉讼或非诉讼方式): (1)代理全国首例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胜诉案; (2)代理全国首例保险代理人诉平安人寿保险,“保险合同通俗化案”; (3)代理全国首例保险消费者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保险合同涉嫌“霸王条款”案; (4)代理全国首例保险消费者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行政不作为案”; (5)在全国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房贷险”提出质疑的律师; (6)全国首位从法律的角度论证学校销售“学平险”是违法的律师; (7)全国首位向保险业发出《劝谕函》、《律师建议书》的律师; (8)全国首位就保险消费者投保问题向保险消费者发出《律师建议函》的律师; (9)全国首位就保险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足额理赔的问题向黑龙江保监局发出《律师意见》的律师; (10)全国首位建立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为宗旨的网站 -------《保险消费者权益网》; 至今本律师已与三大寿险公司及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在法庭上有过交锋,代理的所有的保险公司拒赔案均获胜诉。最大限度的维护了保险险费者的利益;并通过诉讼为保险消费者确立了“病人主诉”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的保险行业的理赔标准!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作为较早就作了专业化定位的律师,本律师一直认为:只有专业律师才能为委托人提供权威、准确的法律服务,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委托人的败诉风险,真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代理的案件曾引起各种媒体的关注。 中央电视台: 《焦点访谈》、《生活》栏目; 黑龙江电视台:《今日话题》 《新闻夜航》 《法制频道》 《法制在线》 哈尔滨电视台:《方圆之间》 《茶余饭后》 《都市零距离》等栏目的报道; 平面媒体: 《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保险报》、《中国消费者报》、《财经日报》、《国际金融报》、《新京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生活报》、《黑龙江工人报》、《哈尔滨日报》、 《新晚报》、《黑龙江晨报》、《新都市报》、《读者新报》、《今天消费报》、《家报》、《今天消费报》、《黑龙江经济报》报等平面媒体的报道 在《中国保险报》、《国际金融报》、《南方周末》发表署名文章; 本律师力图通过各种方式,将法律知识特别是保险法律的知识和理念传达给普通百姓,为保险产品走进普通百姓、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执业的基本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