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11月6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获准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资格》的公告称,该行于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5日先后收到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业务的批复》,同意该行开展商业银行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业务。
根据证监会及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担任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银行正式获得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业务资格。
中国银行表示,担任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是建设新时代全球一流银行的重要布局。将充分发挥业务全球化和服务综合化的优势,深化与全球企业的全面合作,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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