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给被保险人非法利益

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给被保险人非法利益
2018年10月15日 16:4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0月15日消息,湖南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存在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湖南保监局决定对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对当事人袁圆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8〕35号)

  当事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吉星南路2444号

  负责人:吴中汉

  当事人:袁圆

  身份证号:43252419920316 ****

  职务: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展业岗

  住址:湖南省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存在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

  2017年8月,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展业岗袁圆在PDDG201743011822000936号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销售过程中向被保险人周某微信转账2000元。

  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展业岗袁圆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消费投诉调查事实确认书》,检查组对袁圆的调查笔录,对周某、罗某的电话调查记录,涉案保单复印件,微信支付交易记录截屏,袁圆的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大地产险娄底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袁圆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湖南保监局

  2018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陈鑫

支公司 被保险人 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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