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 > 正文
 

谁可经营交通事故强制险 保监会首批核准十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3: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辛红 记者今日获悉,中国保监会依法核准了第一批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首批10家保险公司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