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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0家保险公司获准从事交强险业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8:28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了首批获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这十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经保监会批准的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目前已经开业的21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全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资格申请。中国保监会经过认真审核,核准了第一批共10家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目前正在对另外11家保险公司进行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中国保监会将在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完成后,对所有获批的公司,在中国保监会网站以及《金融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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