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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0家公司获准经营机动车交强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4:31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郭永刚)中国保监会今天宣布,已经核准了第一批共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这10家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2006年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已经开业的21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全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资格申请。保监会目前正在对另外11家保险公司进行“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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