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发达国家的消费金融发展水平,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仍欠规范,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
严学旺
结合今天的主题以及刚才各位的精彩发言,我想讲一个认识、两个约束。
信用卡产业助推消费经济增长的优势
一个认识就是信用卡在支持消费经济方面的认识。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口受影响时,走了一条通过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道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们国家的出口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一大背景下,通过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在消费金融带动整个消费经济的增长方面,我非常赞同刚才曹行长的观点,即信用卡产业对消费经济增长的助推作用,大于或优于其他金融消费产品。这是因为,信用卡相较于其他金融产品,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和优势,就是他的便利性。
第一,消费者通过信用卡可以随时实现贷款消费,可以随时将银行资金变成个人资金来支持其交易行为。用夏总的话说,信用卡就是钱包里的银行,随身携带的银行。第二,我个人理解,信用卡的便利性还体现在他具有的两种性质,一方面,他是一个信贷产品;另一方面,他还是个支付结算产品。在信用卡这个金融产品里面体现了两种属性,一是信贷属性,二是支付结算属性。这两个属性是其他消费金融所不具备的,比如个人经营贷款也好,个人按揭贷款也好,他都只有一个贷款属性,没有支付结算的属性。只有信用卡具备这两个属性,所以他使消费者、持卡人能够非常便捷地把银行资金变成自己资金,把未来资金变成现时资金进行消费,从而有效带动整个消费经济的发展。
央行信贷政策的约束
两大约束来自于政策和经营环境两大层面。
政策层面,理论上我谈不到很深,就谈谈这几年我们作为信用卡一线经营人员的体会。个人认为,目前央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的信贷政策还不够配套健全,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为什么说不够配套呢,央行对信用卡的信贷政策是比照对公贷款一起来管理的,一个政策对付所有的信贷产品,包括对公的、同业的,对公里面又有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也包含信用卡的贷款。
这显然是一个无差别的信贷政策,某种程度上会遏制信用卡的发展。因为信用卡的贷款对象和其他贷款对象不同,他针对的是个人,是消费者,是以个人为主体,是以促进个人消费为目标。而其他贷款如对公贷款,它针对的是企业、机构,贷款对象是不同的。第二,贷款用途不同。信用卡贷款是直接用于消费的,虽然可能存在一些信用卡用于批发类商户交易,而使其资金使用上带有一定的经营性质,但是从商业银行定位这个根本上来说,信用卡的贷款性质就是消费贷款,而其他贷款是用于生产经营的,是直接用于投资领域或生产经营领域的。
第三个不同,就是信用卡既有贷款的属性,又有支付结算工具的属性。而我们一般在信贷政策中只考虑到他的贷款属性,没有考虑它的支付结算属性。个人认为,刚才大家讲的免息期内全额还款的资金,其性质应该是支付结算资金,而不是贷款。但是目前央行把它定位成贷款,只要持卡人透支消费就计入贷款规模,占风险资产,而权重是百分之百,只是在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III)中才调整为75%,要到1月1日才开始试执行。
为什么说免息还款期内全额还款的资金是支付结算性质?大家想一想,信用卡在美国诞生之初是赊账卡。比如刘总开了个店,我到你店里买东西,你觉得我很讲信用,矿泉水就让我先拿走,过几天再付,一个月后再一起结。怕账务记不住,就弄张卡记下来,后来变成这么一张塑料卡,最后再变成一个IC卡。所以说这笔资金的性质不是贷款,而是结算资金,因此不应该用贷款规模来管理。尤其在当前宏观调控的环境下,许多银行的贷款规模都比较紧张,贷款规模总体有限,管控严格,能切给零售条线的贷款规模本就有限,再从零售条线切给信用卡板块的规模更为有限,而客户的需求却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使我们常常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响应拉动消费和经济的号召,另一方面又面临突破规模而可能受到处罚的困境。
打个比方,信用卡这个“孩子”生出来了,不能不给粮食,尽管没有指标,你还得让他吃饭,否则活不下去。我们的卡发出去,是被动地占用贷款规模,持卡人只要一刷贷款就发生了。实际透支规模是持卡人通过刷卡消费产生的,而不是由银行主动掌握的。因此个人感觉,央行对于信用卡应实行与其他贷款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我们曾经向人民银行提交过一个请示,也向具体经办司的同志反映了我们的想法,他们认为是有道理的。至少退一步说,信用卡的分期余额和循环透支余额应定为信贷资金,纳入贷款规模管理,而在五十天免息期内偿还的资金应该视为结算资金,不纳入贷款规模管理。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我们的宏观信贷政策没有考虑到贷款产品差异化的问题,实行一刀切。如果信贷政策按此进行调整,信用卡跳出这一制约后,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外部经营环境的约束
在经营环境层面,信用卡发展还受一个约束,正如刚才冯秘书长讲的,我们的外部环境确实不好。在当前境内刷卡手续费率较境外整体明显偏低的情况下,还存在大量商户套用公益类、民生类MCC的情况。尤其是国内某些地区商户套用低零扣率MCC的情况比较严重,对商业银行的收益影响也比较大。比如珠宝行业,现在多套用公益民生类。这就引出对商户的统一管理的问题,我觉得监管部门对这方面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这种高扣率商户套用低零扣率MCC的情况,对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的影响和伤害非常大。比如一些商户,正常是二点几甚至三点几的扣率,通过套用MCC,最后只有零点几的扣率甚至零扣率,或是固定扣率,即不管交易金额多大,银行只能收20或30块钱的手续费。由于这些商户一般交易金额都非常大,占用银行资金也大,在大大占用银行贷款规模和风险资产的情况下,又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应支付银行的刷卡手续费,给发卡行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按照经济增加值进行考核,这块消费的经济增加值是最低的,几乎每张卡都是负效应,对信用卡业务的影响非常大。
综上所述,我认为信用卡主要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信贷政策没有差异化;另外就是外部环境对信用卡的影响非常大。如果要真正把信用卡的功能全部发挥出来,要在这两个方面有所改进,才能推动信用卡的健康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对消费金融的贡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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