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 由于国家政策限制,面对兴业银行正挂牌出售的1亿股股份,外资机构难以接手。
上周五,兴业银行总行办公室向记者确认,湖南省电力公司和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通知该行,二者拟转让各自所持兴业的6133万股和3867万股股份,合计1亿股,占兴业总股本的2.5%。同时,两家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出了转让意向,报价分别为1.76亿元
和1.11亿元。
兴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较为理想,并且正在筹划上市。湖南的这两家公司并未解释转让股份的原因。兴业银行总行表示,两家股东此举完全出于调整自身投资安排的考虑,不会影响兴业银行的日常经营和上市计划。
此前,持有15.98%股份的香港恒生银行曾表态称,希望增持兴业股份。然而,外资难以介入兴业此次股份转让。按国家规定,外资在中资银行占股比例的上限为25%,而产权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显示,兴业的外资股比例已高达24.98%。况且,兴业被挂牌的2.5%股份是打包出售,作为出让方的这两家湖南公司要求,受让方必须整体购买二者拟转让的1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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