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京力 来源:中国经营报
“国有商业银行要上市,贷款程序太繁琐了,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则监管更严,小企业要从银行获得贷款还是比较难。”深圳一家高科技企业的财务总监叶飞华在谈到小企业贷款难时无奈地表示,小企业要完成一笔贷款往往需要半年以上时间。
叶所遇到的难题正是中国众多小企业贷款难的缩影。继央行宣布拟开展民间信贷的试点后,银监会也出手了。7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可以说是相当具体,在小企业贷款政策、贷款条件、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监管政策等方面,体现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鼓励和支持。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出台关于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在银监会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似乎,小企业贷款将柳暗花明。然而,冰冻千尺,非一日之寒,尽管《指导意见》反映出管理层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关注,但是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小企业在贷款时还是处于很大的劣势。
创造了一个导向
此前,为了解决小企业的资金饥渴的模式,银监会先后进行了多次的调研和探索。
这次,银监会《指导意见》的出台也让小企业看到了曙光。“在银行能够执行的背景下,这也是一种鼓励,为中小企业贷款开启了一扇门。”叶告诉记者。
在《意见指导》中,银监会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出了二十九条的指导意见。为了能够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银监会煞费苦心。“出台这样的《指导意见》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是必要的引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王召表示,尽管这仅仅是一个指导意见,但却创造了一个导向。
二十九条意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涉及的问题提供了详尽的叙述。“总体写得详细,对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了较好指导。”原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研究员应宜逊告诉记者。
他首先以小企业定位方面为例。 “《指导意见》把个体经营户归为小企业类型之内,定位准确又有弹性,这样,有利于降低银行出现不良资产的风险。”他指出,以小业主个人名义贷款可以更好地追诉债主的清偿责任。
《指导意见》也对银行信贷人员在开展小企业贷款方面提供了指导。对于小企业贷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针对性意见。“保证对小企业贷款的安全性的关键是解决信息对称和落实贷款责任的问题,而这在文中也有所涉及。”应表示。
银行积极性不高
然而,以《指导意见》形式出台的文件注定了它在执行中困难。实践中,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在开展小企业贷款时积极性并不高。
“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大型企业上,而此前一直呼吁的要成立中小企业贷款处并没有成立。”王召说,在金融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国有银行过多的开展小企业贷款是不现实的。
而国有银行则有自己的苦衷。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工作的启动,风险控制日趋严格,对小企业贷款开展业务的空间受到打压。“小企业的风险太高,一着不慎将可能导致风险增加,影响股改和上市的进程。”中国银行某分行信贷经理廖先生告诉记者,所以现在银行对于小企业贷款基本是不批。
而股份制银行也对此兴趣不大。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的一位姓肖的信贷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完成一比贷款一般需要一个月,需要经历从调查、担保、写材料、评估及审批等多个环节,信贷经理做同样的事,大型优质国有企业可能的贷款额可能是1亿元,而小企业只有1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却有天壤之别。“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收益率太差。”肖经理告诉记者。
《指导意见》规定,银行应充分利用贷款利率放开的市场环境,在小企业贷款上必须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最新的利率政策的改变是在2004年10月29日,央行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但是在实践中,这一点实施起来也并不容易。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内部直接规定了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授权。比如说,在省行的级别,贷款利率可以上下浮动一倍或者三倍,到了总行可以四倍,支行多少倍,利率的浮动范围完全靠行政级别来定。由于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这种贷款利率的授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直接限制了银行向小企业的贷款。
整体突围等待时机
多年来,小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一直是悬而未决。相关部门也做出了不少努力,中小企业板、民间信贷各种方案接踵而来。
银监会在今年1月份批准了在工行浙江分行和浙江商业银行的试点工作。在浙江萧山,也存在着通过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来运作小企业贷款的模式。
小企业融资难已经到了整体突围的阶段。“通过金融竞争,改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通过发展债券市场,鼓励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让银行把更多的资金用来贷给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融资有多年研究的王召认为。
在他看来,这还需要有系列配套措施。“比如,可以采取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条款,给中小企业贷款获得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他进一步表示,此外在法律制度上也应该更加的完备。
而中小企业自己也应积极主动。他认为,要彻底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就应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际可操作的有发展关系型贷款和借助一些政策性的担保机构来获得贷款。”王召表示。
而应宜逊则提出了发展微型金融机构的思路。国际经验表明,通过多层次的金融机构可以很好地为多种类型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美国,每3.85万人就有一家小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而我国远达不到这个数。
因此,在中国,要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必要开放更多的微型金融机构。“我国目前最缺的是县域金融机构。”他说。
相关链接
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
为促进和指导银行改善对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在小企业贷款政策、贷款条件、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监管政策等方面,体现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鼓励和支持;要求银行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制度和产品创新,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要求银行在贷款方式、风险控制、担保方式、利率风险定价、审贷机制、还款方式和问责制度等方面,体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特点。
《指导意见》共二十九条,从小企业贷款政策、程序、方法、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提出指导性意见。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指导意见》较全面、详尽地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将对进一步改善小企业融资服务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指导意见》主要条款
★ 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应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应以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 政策性银行因受机构网络限制,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应遵循市场原则和有效控制风险原则,着重从资金和技术两个方面支持中小商业银行改善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贷款风险由具体参贷银行自负。
★ 各银行应有专门部门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对小企业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
★ 银行应针对小企业业务特点,重新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与小企业贷款业务相适应的信贷文化。
★ 银行应对小企业市场进行必要的细分,制定符合小企业客户特点的市场策略,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符合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周转资金贷款。
小企业贷款产品应体现起点金额、利率浮动水平、担保要求、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供小企业根据各自情况进行选择。
★ 银行审核小企业贷款申请,可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单纯依赖正式的财务报表、商业计划或各类书面文件。但须注重现场调查,注意收集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应深入小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现场,通过实地调查和与借款企业管理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借款人经营动态和资信情况。
★ 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应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灵活采用担保方式,增加担保物品种,在方便小企业取得贷款的同时,增强对借款人的还款约束,提高贷款偿还的可靠性。
★ 银行应充分利用贷款利率放开的市场环境,在小企业贷款上必须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
可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并在风险发生变化时,随时自主调整。
★ 贷款期限和偿还方式应符合小企业借款人现金流量的特点。视需要,可采取分期定额、分期利随本清、灵活地附加必要宽限期(期内只付息不还本)等还款方式,灵活地满足小企业借款人需求。同时加强还款约束和贷后监督,降低信贷风险。
★ 银行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小企业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 银监会将抓紧协商有关部门,制订小企业贷款在贷款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损失类贷款核销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方面的差别政策,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同时加强对银行贷款集中度的考核,引导和督促中小商业银行调整经营策略和资产结构,积极面向小企业贷款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