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娟
柴芳幽说,诚信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孙鸿雁说,失去诚信,就无立足之本;李中秋说,诚信是魂。
对于诚信的重要性,古人也早有论述。《中庸》中写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
之道也。”孟子也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
诚然,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诚信的价值和普遍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诚信话题属于道德规范范畴,而道德靠的多是自觉、自律,是一种软制度。
在社会转型期,我们难以奢望人人都按照道德这个游标卡尺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很多人来说,经济利益是价值的直接体现,而诚信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即便能起到制约作用,也是后发制人,何况,更多人不以为然:大不了赚一把就走。
这是见利忘义问题的症结所在:道德投机。当投机的成本小于所得利益时,这种投机就天然地具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解决诚信问题,就要增加道德投机的风险成本。
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信用制度,而这种信用制度的惩罚措施增加了道德投机的风险成本。
比如某人如果有过不良记录,如诈骗、开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付利息或保险费率。
相比之下,中国的道德投机的风险成本就要小得多了。如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或个人不会因为不良的诚信记录而受到何种惩罚,也不会因此被剥夺在市场上进行商业活动的权利,大不了在行业内臭名昭著,还可以换个行当另起炉灶。何况,更多的失范行为并不仅仅发生在行业内的知名大企业,名气不够大,风险相对更小,而这些小打小闹的社会细胞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从根本上说,要增加这种道德投机的风险成本,其关键在于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制度。
从这个意义上讲,青年文明号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探索具有积极的作用。《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是青年文明号的实践原则,文明号单位还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建立了相关制度约束,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
惩戒措施增加了道德投机的风险成本。对于芳雪药店的售货员来说,如果有一次忽悠顾客、信口开河的记录,他将饭碗不保;对于沈阳商业城鞋帽商场皮鞋二部的青年文明号成员来说,因为一次疏忽大意造成了失信行为,即使及时给顾客退回了30元的差价,也要面对党小组会上的通报批评;团青岛市委青年文明号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更为这种道德风险成本的增加提供了依据。
当然,依靠这样的事后惩戒措施来强制主体践行诚信不是目的,关键在于企业和个人要认识到诚信是软实力,在道德规范的框架内,诚信变成一种自发的行为才是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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