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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信用关系论:人能弘道 非道弘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11:56 《中国电子商务》杂志

  真正的信仰在解决世俗问题方面确实并不可靠,不如在社会中建立一套现实的“报应”体系,比如国外的个人信用纪录与连带责任,当然还有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

  李国卿/文

  前年的孙志刚事件可能很多人还有印象。政府最终废止已实行了几十年的收容遣送制
度,以救助制度取而代之,就是给那些实际需要的人发放救助金,帮助其返回故里。当时,许多参与讨论其事的人都深受鼓舞,感觉自己为制度的完善发挥了一份作用。然而不久前我看到网上一个讨论,说是如何辨别救助对象如今成了一个新问题,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冒领救助金,还有的领了又领,一时间负责其事的官员也弄不清谁真谁假,只能小心“防范”,然而这很可能又导致真正的城市流浪人员反而领不到救助金,从而抵消了新制度带来的好处。这次发起讨论的的网友叹道:中国人算完了!原以为是制度的问题,现在制度改了,还是不行。接下来这位仁兄自问自答:为什么不行呢?因为中国人没有信仰!

  跟帖发言非常热烈。没有太多人关心那个新闻事件及其反馈,大家的兴趣集中在有关信仰的话题上。很多人补充了新的材料,称赞“有信仰”的国家在道德方面的种种优越表现,而“中国人”则是如何地存心欺诈、不可信任。当然,这种情况下一定少了那些热心人士,郑重建议只有他们所热衷的那种宗教得到普及才能挽回世道人心。

  中国人的信仰暂且不提,中国人自我批评的热情确实举世闻名。孔庆东到韩国做过访问学者,在一家省电视台评论

韩剧热的节目中,他以自己的经历向观众保证,凡是韩剧要向我们表达的韩国社会种种美善之处,你尽管反过来想,反多远都不会错。可是同台的另一位佳宾反驳说,不管它多假,我们就爱看、看着舒服!不像我们自己的电视剧,一打开就是反腐啊、权谋啊之类,添堵。对此,老孔评论说:其实每个国家都有社会阴暗面,可是像我们这么热衷于自我丑诋的确实绝无仅有。中国人自己骂自己快200年了,实在是有点过。一方面,给外人留下很多不好的印象;反过来,又影响了我们的自我评价——如此恶性循环。看电视时,我忽然有了一个好笑的想法:两位嘉宾都是反对过度自我批评,然而他们的反对本身又是一种自我批评。这也算是现实荒谬之一种吧。当然笑话归笑话,发泄谩骂与理智自省不难分别。如果批评是为了改善,则完全值得辩正。信仰与信用的话题,就是这样。

  谈到信仰就不能绕开信仰自由的话题。我觉得首先应该申明:信仰是一件私人的事。信仰自由,包括自主选择乃至不接受的权利,乃是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曾经有人介绍在国外遇到的传教人员说,他们劝信的方式非常亲和,你接不接受都很温和有礼。可是我们不难了解到这种状况并非从来如此。马龙·白兰度一次出庭作证,由于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就曾引起轩然大波,被整得非常狼狈。今天的美国已经不可能这样了,小学生的课间祷词都不准强迫一致,谁也不想冒歧视的罪名去干涉别人的内心世界。对此,虽然要知道自由是争取来的;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即便是美国人对于信仰的看法,也与我们某些人想象中的有所不同。

  黄仁宇写过一本书,《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书中他有一个重要论点:从历史来看,资本市场形成的先决条件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资本的集中,而是信用的确立。如果没有法律保护私人财产及其交换。和执行这些法律的法院,那么,集中那么多资本也没有太广泛的用途。虽然国人的信用缺失我无法进行辩护,但如果我们认同黄仁宇的观点,那么我们就得同意信仰并不能保证信用。因为很显然,教会已先于资本主义1000多年就存在了,却仍然需要新的法律和法院。

  但这并不等于否认信仰对于人的良好行为的正面影响。三大宗教的典籍都有明文要求信徒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也各有很多忠诚实践的典范。我的问题在于,是信仰使一个人诚信正直,还是一个诚信正直的好人更容易产生精神升华的需要而接受某种信仰呢?这像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但可以断言,对于信仰的功利性态度,在我们的历史上确有渊源。

  所谓功利,是说人们对于信仰的关注,只是因为有某种现实的需要,为了解决问题甚至可以做假。一旦问题解决,就立即抛在脑后。在《理解迷信》一文中,吴思说:“明清小说里充满了因果报应的故事。那是一个渐渐脱离血缘和地缘关系,逐步进入市民社会的时代。在那个充满了陌生人的世界里,害了人可以一走了之,不像在亲戚间或村庄里那样结下了躲不开的三代深仇,让人不得不瞻前顾后。在这种现实的报复难以实行的情况下,就需要创造出某种想像中的约束。…… 这类故事流传甚广。……努力以一种‘迷信’的方式解决正统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解决不了的问题。”然而,这种编造的“信仰”所起的作用终究难孚人意。更大的问题或许还在于,对于精神需求的过分功利与虚伪,是否也是今天信仰与信用同时缺失的一个远因呢?

  吴思认为,中国社会始于明朝的信用危机至今也没有有效解决。他论述到:“如今,我们的血缘社会和地缘社会都解体了,而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又没有建立起来。满大街的人谁也不认识谁,想随地吐痰就吐,想干坏事就干,连丢脸都不用怕,只要能躲过警察就不必承担责任,就可以不遭报应。随着私德领域的缩小和公德领域的扩张,我们(重视私德)的优势没了,(忽视公德的)劣势却露馅了。中国社会陷入了历史性的危机。”

  与其创作一些因果报应的故事来吓唬人,不如在社会中建立一套现实的“报应”体系,比如国外的个人信用纪录与连带责任,当然还有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说到这里,吴思与黄仁宇基本上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我之所以不赞同以信仰保证信用的提法,还基于一些个人的想法。所谓信仰的保证,想来无非两种,一是劝善,一是惩戒。很多宗教为了传播便利,也经常强调它们“有助风化”。我于信仰的事不甚了了,但人同此心,要是我决定选择某种信仰,肯定不是冲着它能收拾我或者它天天唠叨去的。信仰的需求包括同情、庇护与宽恕,信仰的公正有时要超越世俗的善恶观念。藏族民间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穷人饿极了,决定偷牛来吃,向神请求保佑,并答应成功后将牛血上供。于是一切如其所愿。可是被偷的人也很穷,于是向同一个神献祭请求保证偷牛贼被捉住。果然贼被带到县官那里。县官刚要判罚,神忽然现身说不行,因为偷牛的事他事先知道,事后也接受了供品。县官说那就驳回起诉,放了贼;神说还是不行,因为他答应帮助丢牛的人找回牛,并且也接受了供奉;县官只好问:“那怎么办?”神的裁决是:“放了那个贼,牛钱你来赔。”县官照办。

  这个故事虽然富于民族色彩,倒也令人喜爱。

  耶稣曾宣称他为罪人而非好人而来。奥休也讥讽那些天天祈祷上帝降罚的人说:人不应期待一个像自己一样坏的神。这样看起来,真正的信仰在解决世俗问题方面确实并不可靠。相反,宗教信仰在世俗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时代——欧洲的中世纪,穿着信仰外衣的丑恶人性倒是使之成为实实在在的“黑暗世纪”。

  前面说到要区分谩骂与真正的批评,是因为仅仅满足于情绪的渲泄会使人丧失对于建设性工作的兴趣与信心。下决心在现实世界中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就应该做好对付长期和复杂工作的准备。完善的制度可以带给我们一个可信赖的社会,制度的完善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完善的过程中遇到挫折就抱怨制度不可靠,然后胡乱开一个方案,比如信仰,是完全不可取的。

  信仰与信用可以良性互动,但又各负其职。孔子老早就说过:“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就是提醒不要打歪主意。《圣经》中有一句名言,套用一下放在这里做结尾也很合适:

  “让我们把上帝的工作还给上帝,凯撒的工作留给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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