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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原副总涉嫌两宗罪被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7:08 京华时报

  受贿186万元 同时被控重婚罪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金德民因涉嫌受贿罪和重婚罪被检方起诉,市一中院昨天受理此案。

  今年47岁的金德民曾任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
公司董事长。去年7月26日,在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被刑拘后不久,金德民被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期间,金德民利用担任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公司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需要支付“外围运作费用”为名,向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某索要港币90万元、美元10万元;并先后收受谷某给予的欧米茄牌手表两块,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款物共计182万余元。检方还发现,2003年9月间,金德民在北京中佳政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奥枫庭”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过程中,收受该公司刘某的贿赂4万余元。检方认为,金德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此外,检方指控,1998年起,金德民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有一子。检方认为,金德民有配偶而再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有关机关对毕玉玺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后,金德民于去年4月至5月,先后两次将港币90万元、美元5万元退给谷某。

  《京华时报》(2005年12月31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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