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在家里也中招?警惕疫情诈骗新套路
文/门三
在全民齐心、共同抗疫的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却蠢蠢欲动,利用疫情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利益。3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梳理了四类骗局,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别疫情诈骗新套路,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同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注重保护金融资产和个人金融信息安全。
低息贷款不可信
贪小便宜吃大亏
疫情期间,企业延期复工,部分企业员工薪酬也有所调整,有人选择用网络贷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与此同时,一些自称“利息低、无抵押、放款快”的借贷APP平台也开始活跃起来。然而仔细甄别就会发现,这其中有不少是乔装打扮的“三无”APP。
今年2月,山西晋城的王女士在某网站申请贷款。过了几天,王女士接到客服人员电话,对方称会让接待部门刘经理与其微信联系,商讨放款收费标准以及贷款额度等问题。随后,王女士在刘经理的提示下注册了贷款手机APP,但贷款过程中对方称其银行卡填写错误账户被冻结,后以缴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为由先后让王女士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50256元。此时,王女士才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场骗局。
然而,假冒借贷APP骗局并非于疫情期间显露头角。若消费者没有“火眼金睛”,很容易陷入诸如此类的套路贷、贷款诈骗圈套。此前,就有消费者投诉称,某“三无”APP冒用携程金融的名义骗取用户“工本费”、冒用“华安保险”的名义骗取“保险费”,给自己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
躺着也能赚钱?
投资理财需警惕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打出“疫情期间也有高回报”、“宅在家里也能理财”的旗号,利用群众旺盛的投资需求,以投资理财获取高额利润为由,通过微信群向投资人推荐私募基金,甚至发行虚拟货币骗取钱财。
新浪金融研究院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投资时应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追求高额回报,学会识别投资风险。在进行理财规划时,尽量选择可靠性高、口碑良好、管理操作合法的交易平台。如发现问题,及时搜集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退改签”盗取信息
防疫物资诈骗层出不穷
疫情也打乱了不少人的春节计划,机票、车票的退改签量大幅增加,这让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实施诈骗。日前,一些银行保险机构收到投诉反映,有人利用疫情期间官方平台发布的退改签应急办法,设计新骗局、谎称因疫情延误班次、车次,窃取受害人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转走卡内余额。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二手交易网站等渠道发布虚假的售卖信息,转账收取消费者费用后将受害人“拉黑”,或在钓鱼链接中诱使受害人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利用公众同情心非法集资
疫情期间,医用口罩、消毒水防疫用品及相关药品供不应求,便有人谎称可以代购“口罩”、“消毒液”、“特效药”等防疫物资,骗取钱财。2月1日,浦东公安分局接到报案,陆女士称自己计划购买一批口罩,通过某贴吧找到一位卖口罩的商家并预付了10.7万元定金。然而此后陆女士却无法找到提货地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归案后交代了以出售口罩为名通过网络诱骗他人购买进而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
新浪金融研究院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在购买口罩、体温枪、酒精等防疫物资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微信等网络上不明售卖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日前,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依法严惩疫情期间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意见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发文提示,“消费者要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避免上当受骗造成账户资金不安全,蒙受经济损失。”
防骗小贴士
消费者应做好四个“应当”,做到四个“拒绝”,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一是申请贷款应当选择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拒绝小广告、小作坊式的网络金融产品。
二是投资理财应当牢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拒绝高息诱惑。
三是个人信息应当加强保护,拒绝泄露个人敏感金融信息。
四是爱心捐赠应当认准正规渠道,拒绝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非法敛财。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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