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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次报告风险却未行使否决权 瑞银总裁办遭责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7:30 21世纪经济报道
2月27日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夕,面对投资者诸多质问,瑞银发布了《对可持续发展基金与彼克提克基金提交瑞银董事会及其外部审计机构安永的问题的解答》。 瑞银总裁办驻瑞银集团执行董事会附属风险委员会代表(the Chairman's Office delegate to the GEB Risk Sub-Committee(GRSC),以下简称“总裁办风险代表”)是否履行了自身的职责是本次质问的一大重点。 在被问及总裁办代表在2006至2007年是否行使过否决权时,瑞银回复称:“总裁办风险代表于2006年至2007年没有行使过否决权。若总裁办风险代表这样做,瑞集银团执行董事会附属风险委员会(GRSC)可以同意该保留意见并取消相关交易,或者记录总裁办风险代表的保留提议。同样,依据组织规则附则7.4.3的规定,没有相应的决策被要求放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 瑞银辩称,“在上述时间中,对于GRSC已经支持的交易和建议的条件,总裁办风险代表对其有显著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还改善了这些条件。” “交易决策多数情况下是关于借款特别是杠杆融资决策。在这些决策中,总裁办代表已设法限制相关的市场风险。该代表还很重视其他资产组合、头寸、风险暴露等问题。”回复续称。 瑞银表示,总裁办代表在2006年与2007年就风险问题分别对总裁办做过9次正式的报告。另外,在2007年,在总裁办成员参加的5次特别会议上,总裁办风险代表也均提交了报告资料。而与总裁办成员间的非正式交流则更多。 总裁办代表在2006年与2007年对董事会分别做过7次正式的风险报告。在常规董事会之外召开的7次特别董事会上,董事会得到的关于风险问题的报告也均有更新。 “2008年4月中期,审计机构安永将完成对瑞银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所以,目前安永对于瑞银的风险识别、度量、管理、监测措施是否足够不能下定论。”瑞银报告表示。 报告分析称,瑞银旗下DRCM的资产并入瑞银投资银行后,“没有改变瑞银承担的风险的类型或程度,因为上述风险之前已经为瑞银所承担。赎回外部投资基金的第三方投资未改变瑞银此前已存在的风险类型,但的确增加了瑞银承担风险的程度” 。 “外部投资基金并入瑞银投资银行增加了资产组合发行者的违约风险,并且使瑞银投资银行的风险超过了之前存在过的风险极限,直到(去年)5月末,风险暴露仍然是超过极限的,在降低风险的措施实施后,风险暴露才低于极限。2007年,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尽管整个市场变得越来越糟,相关的风险暴露程度还是被显著地降低。”瑞银续称。 “基于大家熟知的与美国次按危机相关的业务,2006年资深风险管理者的报酬应否调整?” 面对投资者上述质问,瑞银表示,“在2007年2月对资深管理者的报酬是基于以下几点:2006年取得的结果与2006年瑞银预期目标的比较,以及与竞争对手的比较。这些度量和评价由一个固定的理论模型作出。” 瑞银表示,2006年的报酬无法调整,因为“报酬是基于个人雇佣合同条款的利润分红,不能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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