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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宝:金融衍生品案件处理应注意的有关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7:55 新浪财经
2008年3月13日,由北京大学中国金融衍生品研修院主办的“北京大学第二届中国金融创新论坛”在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2008年金融环境分折与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建设”。新浪财经独家网络图文直播本次论坛。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长吴庆宝的演讲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长吴庆宝: 感谢主办方和协办方以及大家的支持!通过这一次论坛: 一是,加强法律界与期货界,以及经济领域的沟通和联系。 另外,通过具体的民事案件的处理,给我们一些启发。在今后法律制度健全过程当中,能够拿出一些切实有效、对市场能够繁荣发展的方法。作为我们从事审判案件的法官来说,首先对于新生事物不排斥。而且对于几位专家和学者所发表的演讲,我感觉到很受鼓舞。 今后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的确要靠大家一起的努力,要靠所有在座的法律界和经济界人士共同努力,把这一个市场更好的推进。 同时,我相信,以我个人的职业责任感来讲,这一个市场尽管有一些弊端和毛病,但是毕竟是在发展当中的一些问题,并不会永远存在。当然,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是市场有没有一个比较平稳的过渡,不要有大起大落。因为我们市场是一个初级市场,不是一个发达市场。也不是一个非常稳健的市场。像发达国家那样,仍然有一些系统性的风险,仍然需要人为的因素来调控。只是我们这一个市场调控起来,行政干预力度大一些,没有这把一个市场作为市场化来看待,是以我们国家操控的市场来看待。在目前的状况下,市场当中的很多问题,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问题的弥补或法律健全的弥补,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大家能够谅解或者理解了我们当前所处的环境,是可以期待在将来行政干预减少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办事的状况下,可以解决这一些问题。 最高法院作为关注资本市场前沿问题的机构,还是愿意配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能够在这一个方面起一些推动性的作用。而不是起一些主动性的干预,绝不是主动性的干预。我们希望能够协调市场的发展,而不是来有意的把市场扭转方向或者改变路径。 在之前的一些做法有不妥的地方,但是从我们颁布《证券司法解释》和《期货司法解释》包括《公司法司法解释》、《合同司法解释》等都体现了基本思路和思想。 从我们坚持的指导思想来看,我们把审理这一方面案件的指导思想或者基本原则归纳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恰恰是主要体现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或者说参与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主体们所追求的几种目标。 第一,风险和利益相一致。参与这一个市场,97%以上的人都是来投机,不是来套值保值的。套值保值的人很少。既然是合法的投机市场,你来市场交易,就是追求利益。今天网上也公布了一条消息,有一位期货交易者花4万元保证金在3月1号、2号的时候炒到了两千多万,已经骑虎难下。在大盘反转的时候,没有封局。前两天,保证金只剩下了5万块钱,只做了几天千万富翁的梦想,最后没有实现做上亿元富翁的梦想。所以,期货市场风险非常大。股票市场是现金交易。期货市场是保证金交易,可以放大交易量。人民大学一位教授3块钱左右买了ST数码,昨天ST数码重组成功,他买了100万股,一下子实现了千万元的梦想。如果买绩优股,长期持有,效益也很大。如果想成为暴发户,你的心态要好。赚了回家吃肉,赔了也不要告状上访。大家做法律的,要协助法律关系,要调整好。把关系调整好了,大家心态平和了,也很少会到法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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