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文
折旧的关键在于公允,或者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在估计的正常使用年限内系统地摊消。否则,将出现少计提折旧费用进而虚报利润的问题。总体上看,中小板公司不存在十分严重的利用有欠公允的折旧政策粉饰表观业绩的问题,但以下瑕疵还是值得警惕。
个别公司实际折旧率低于应提折旧率
一般说来,假定一家公司年内未发生大额固定资产买进卖出,也不存在大量在建工程转入等事项,应提折旧率(Z)的计算办法如下:
设固定资产原值为T,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t;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占用额为A1,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为t1,披露折旧率为M1;机器设备平均占用为A2,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原值为t2,披露折旧率为M2;运输设备平均占用额为A3,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运输设备原值为t3,披露折旧率为M3;其他设备平均占用额为A4,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其他设备原值为t4,折旧率为M4,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公司的本年度应提折旧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Z=ΣAi-ti/T-t×Mi (其中i表示1-4类固定资产)
相比之下,实际折旧率的计算办法较为简单:实际折旧额/(T-t)
研究发现,部分中小板公司实际折旧率与应提折旧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伟星股份为例,该公司2003年度应提折旧率为9.06%,而实际计提比例则为8.51%。
折旧年限区间跨度过大
多数中小板公司所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了年限区间的形式,例如运输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6-10年,或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5-35年。应当承认,即使同一类资产,也可能由于其地点、用途、维护措施等方面的差异而决定了其使用寿命的差异,从而导致折旧年限的差异。然而,年限区间跨度过大给少提折旧留出了人为操作空间。个别公司可能会一律按照使用年限区间的上限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中就存在对于使用年限较短的资产也按照较长年限值计提折旧的可能性。显然,这是有欠公允的。例如华兰生物实际折旧率为7.68%,但是全部按照折旧年限区间下限计算的折旧率为16.01%,而全部按照折旧年限上限计算的折旧率则仅为7.67%。由于实际折旧率非常接近后者,很难让人相信其固定资产折旧的公允性。
折旧年限估计有欠公允
对于各类固定资产,公允折旧年限估计是公允折旧的重要前提。以运输设备为例,其安全的使用年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而超过6年就存在折旧有欠公允的可能性。对于规定的折旧年限为年限区间的,考虑到存在部分公司采用区间上限少提折旧的情况,我们以年度区间上限为准判断其公允性。
调查结果表明,39.47%的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超过30年,23.68%的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超过10年,52.63%的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超过6年,34.21%的公司其他设备折旧年限超过5年。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超过半数的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超过6年,华邦制药、七匹狼、双鹭药业等公司规定的运输设备折旧年限高达10年。显然,这样的折旧年限明显超出了公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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