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补助每人月增15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4:55 新京报
两部委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农村每人每月增10元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针对当前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情况,民政部、财政部从200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民政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执行2007年中央出台的各项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在此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救助范围,进一步做好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长时间滞留、缓拨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