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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证券市场首当其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 11:05 《财经》杂志网络版
无论香港还是内地,均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跨境监管的义务 监管:证券市场首当其冲 香港的一位监管人士认为,过去十年香港市场监管政策的最大变化,是逐步从交易所的自律性监管,向证监会的法定性监管为主,自律性监管为辅过渡。 1997年之前,尽管香港联合交易所拥有多项监管职能,但更多地是一个类似“俱乐部”的自律性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遭遇重创的香港进行了一系列金融改革。 在1999年3月出台的财政预算案中,香港财政司公布了香港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全面市场改革计划。此后不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完成合并,整合成为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的全资子公司。 同年,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其监管券商的工作正式移交香港证监会——一个在1989年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监管机关。此举被外界视为“香港交易所让出部分监管权利”,以求获得上市资格。 2003年4月1日,两部在香港证券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规同时生效,分别是《证券及期货条例》和《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共同构成目前香港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框架。 两部法规着力推动交易所和证监会两大组织紧密合作、携手共管,然而实践并不尽如人意。2002年7月底爆发的“仙股事件”以及2003年三四月间发生的上市审批权之争,令当时由董建华主持的特区政府左右为难。 2002年7月26日,香港主板上市的761只股票中,有577只股票齐齐下跌,其中前一日收市价在0.50港元以下的股票总市值下跌109.1亿港元,是为“仙股事件”。“仙股事件”爆发后,港交所在当月发布的一份有关证券市场改革的《咨询文件》中,提出了建立退市机制的建议,包括建议上市公司股价若低于0.50港元便须合并,否则可以予以除牌。 这一咨询稿旋即引发了市场震荡,之后港交所被迫撤回了有关咨询条款。时至今日,香港证券市场的退市机制仍未能建立。 “这一事件,显示出政府在某些市场群体的压力下屈服的弹性。”市场观察家指出,“而这将助长日后不同利益团体向政府施压的可能性。” 时至2003年3月底,检讨香港证券监管架构的专家小组向外公布,建议取消港交所的上市审批权。当日,特区政府立即表态支持报告建议,并希望有关机构商讨安排工作。但到了4月1日,港交所主席李业广联同董事会致函当时的财政司长梁锦松,对报告表示不满,批评港府事前未曾仔细考虑及咨询市场,便削去港交所上市审批权。事态一直僵持到2004年初,最终结果是上市审批权仍归港交所。 历经前述两次波折,市场业界多有整合监管之吁,整合范畴已超越本港,将内地庞大的证券市场纳入其中。 回归十年,香港证券市场早已今非昔比。1997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的H股和红筹股总市值为5216亿港元,占香港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6.29%;截至2007年5月底,H股和红筹股总市值已达6.793万亿港元,占香港上市公司总市值的45.79%。以成交量计,H股和红筹股的权重已由1997年的38.19%升至2007年的59.08%。显而易见,源自内地的股票已占据香港市场半壁江山。 2006年以来,内地A股市场一路飙升。与此同时,香港股市也达致十年来的巅峰。“1997年时是历史高位,现在也是历史高位。”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说。两地股市的相关性业已显现,近年来,几乎内地A股的每一次大幅波荡,都会令香港股市陷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担忧。 2007年6月6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在记者会上表示,香港证监会发现内地股市波动对本港金融市场确有影响,但目前心理影响多于实质性影响。方正则在同一场合表示,高股价带来的高风险正使得香港证监会面临新挑战。 方正和韦奕礼二人都强调香港证监会将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紧密合作。2007年3月30日,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的附函。据此,两地监管部门均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跨境监管的义务。 除了一如既往地召集两地监管定期会议,双方还开展了高层交流活动,以加强对在港上市内地企业的监管力度。比如,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已于2007年5月到港,出任香港证监会中国事务资深副总裁,任期一年。 同样,在2007年5月30日举行的香港立法会例会上,针对内地赴港上市公司激增可能带来的诸多风险,有议员提议加强监管保荐人,要求保荐人就招股书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要求政府加强跨境监管来自内地的上市公司。 面对日益紧密的两地经济联结,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情势,“加强监管”反映出近年来香港社会中一种逐渐上升的内在需求,这意味着政府需要适时有度地调整自身的角色。在多年来恪守“小政府”的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的香港,上述新需求如今已不再显得不合时宜。关键在于,政府对于市场的介入究竟应该达到怎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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