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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4.8万亿元灰色收入之谜 城镇人均收入差距31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22:04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

  “中国居民收入中的隐性收入可能高达4.8万亿元,按现有统计数据约相当于2006年GDP的26%。灰色收入可能占其中的主要部分。”这是由国民经济研究所王小鲁研究员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做出的判断。报告摘要一经公布,立即引起舆论强烈反应。那么,这项研究真的能为中国经济中的诸多谜团找到答案吗?能成为某些宏观政策纠偏的依据吗?能为下一步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建议吗?为此,我们特意邀请了王小鲁、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共同探讨以上问题。

  主持人:根据这个研究报告,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统计到的隐性收入总计4.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6%。这可能是迄今为止关于中国灰色收入最大胆的一个估计。这个估计准确可靠吗?调查与研究方法上与传统方式有何区别?

  王小鲁:这当然还是一个初步的估计。如果这个结果能够进一步证实,那么有可能需要对GDP和国民总收入进行调整,这样的话,4.8万亿元可能占不到GDP的26%。

  长期以来,灰色收入(包括非法收入)的存在成了经济活动中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但是要了解这方面的真实情况,必须得到调查对象的配合。按照常规的调查方法是很难取得关于灰色收入的数据的。因此需要在调查和研究方法上进行新的探索。

  首先,这项调查借鉴了社会学调查的方法,重在取得居民收入和一系列消费结构方面的真实数据。其次,在这个基础上推算了若干消费特征参数(包括不同收入组别的恩格尔系数及其与特定收入水平之间的对应关系)。然后依据这些参数对现有的分层居民收入统计数据进行检验和校正。通过这些检验,我们发现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需要调整的幅度最大。另外,我们通过几种不同的方法对这些调整结果进行了验证,包括根据居民的家用汽车拥有量、商品住宅拥有量、出境旅游人数、银行存款分布等方面的数据,以及这些数据与收入水平之间的经验关系进行推算,几种方法得到的结果相当接近,说明这个结果是基本可信的。

  赵晓:我认为这项调查的结论并不耸人听闻,应该说跟我们每个人的切身感受和观察是比较接近的。事实上我所在的研究机构去年也曾经进行过一次《双轨制估算》,结论是双轨制造成的灰色收入大约占GDP的29%。

  主持人:分析结果显示,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怎样理解这种数据上的出入?

  赵晓:我想这项调查也许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很多

中国经济中的怪现象。例如在
房价
问题上,所有人都纳闷为什么中国各地的房价一直在涨。按照正常的房价收入比估算,已经达到10甚至更多。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大量灰色收入存在的因素,也许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只有5,因此是可以部分解释房价持续高涨的原因。

  再比如,国外有观点认为中国经济的规模是被高估的。但是,一般说来,如果收入有一部分被隐瞒了,那么经济增长一定也相应的被低估了。因此,中国经济究竟是否被高估,也可以参考这项调查得出更准确的判断。我认为这项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应该会被国内外的研究机构重视起来。

  王小鲁:据统计,2005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2.9万元,这与当年家用汽车的普及程度(约1300万辆)、商品住宅普及程度、银行存款的数额和分布(居民存款14万亿元,大额存款数量巨大)等情况有非常大的落差。如果不是有大量隐性收入支撑,根本无法解释目前达到的高端消费水平和储蓄水平。

  此外,按照目前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来推算,我国居民收入只有8万多亿元,占GDP或国民总收入的47%,远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例如美国是73%),而且也低于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里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些都说明一部分居民、特别是高收入居民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主持人:报告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体制缺陷导致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扭曲,也就不可能单靠收入再分配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且在制度和监督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由政府部门掌控大量资源进行转移支付,还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共资源流失和逆向再分配,恶化收入分配格局。是否能深入阐述一下这些观点?

  王小鲁:再分配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穷人的问题,但不能解决分配中存在制度漏洞的问题。在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公共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会发生大量流失。

  例如在国有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些项目存在层层转包、层层克扣的情况,资金流失相当严重,最后就形成大大小小的“豆腐渣”工程。即使是用于穷人的扶贫资金、社保资金,也有可能被挪用或漏失。例如有的地方用扶贫资金盖办公楼,用于政府消费;有的地方社保资金被挪用;贪污腐败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应当看到,在一些发达国家的早期发展过程中,腐败、两极分化等现象也是非常严重的。但随着制度建设逐渐完善和民主进程的推进,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因此关键是如何推动政府改革,改善公共管理,杜绝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漏洞,特别是需要增加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扩大公共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健康的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体制。

  周天勇:中国目前的财政体制可以说是灰色收入的一个巨大温床。

  比如,2006年,政府除了近37000亿元税收外,还有13000亿元政府各行政部门和各行政性事业单位的收费和罚款,8000亿元的社保收入(国际通行的规则,社保征缴是一种税收,是政府的收入),7000亿元的土地收入,至少2000亿元的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实际上2006年政府的各种收入总计至少高达67000亿元,全部政府收 入占当年GDP的32%。而纳入预算的只有39000亿元,近28000亿元的政府各种收入竟然没有纳入预算内管理。

  也就是说,这28000亿元的巨额资金是怎么支出的,花到哪里了,没有提交各级人大审议、批准和监督。

  近两年,舆论批评的“公车”、“公招”、“公出”等支出高达9000多亿元,有关部门出来声明财政支出不到2000亿元。其实这不到2000亿元的“三公”支出只是预算内的数字,其余每年7000余亿元的“三公”支出,包括巨额豪华办公和培训中心等设施的投资支出,实际在28000亿元的预算外资金中支出了。

  主持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周天勇:一是对少量保留的政府各部门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全部进入政府预算;对工商、质监等机构要逐步取消的收费和罚款,在过渡期也应当进入政府预算进行统一核算和平衡。

  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经营等所得的收入,也应当全部纳入预算收入,不应当成为各单位的小金库;对超出办公标准的办公用房、用地和用车等,征收资产使用税,冲抵其财政拨款额度。

  三是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社保应当作为税收,由税务部门征收,并且纳入预算管理,在地方统筹层次不一和较低的情况下,中央向各地派出总会计师进行监督和管理。四是在企业所得税下调的情况下,作为国家投入大量资本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理所当然应向国家交纳资本红利,而且这部分收入不应作为预算外收入管理,而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中国经营报记者: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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