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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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20: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孟娜 杨跃萍 许林贵) 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达到31649.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完成预算的108.2%。” 金人庆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他说,2005年全国财政支出33930.28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105.2%;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280.99亿元。 2005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7260.49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7931.35亿元,消费税1633.81亿元,营业税129.64亿元,企业所得税3204.03亿元,个人所得税1256.94亿元,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5277.95亿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4048.94亿元,车辆购置税583.26亿元,这些收入项目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 受一些因素影响,与预算相比部分收入项目变化较大:证券交易印花税65.3亿元,完成预算的76.8%,主要是2005年证券市场低迷,交易量下降;其他收入508.88亿元,完成预算的140%,主要是部分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 2005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7022.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债务收入6922.87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中央财政债务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37亿元,弥补当年赤字2999.5亿元。 金人庆说,2005年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1637亿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教育科学支出共353亿元外,经国务院批准,其余超收收入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防范财政风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