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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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2:51 中华工商时报 | |||||||||
彭兴庭/文 1-4月份的全国财政收入超过了1.5万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以往,这些数字通常被看做“财政收入情况喜人”,但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却笑不出来。 在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节目中,楼继伟直言,近年来财政收入的情况让他感到
在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和文件中,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到这样“强调”,即强调把经济成果充分体现到税收征管上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对财政收入“量”的过分追求,与上世纪90年代“两个比重”的持续下滑不无关系。但是,随着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两个比重”的矛盾逐渐缓解。对财政收入“质”的提高,是否也应该提上日程? 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不是孤立的个体,在古代,我国有“轻徭薄赋,农工休养生息”之说,经济学上著名的拉弗曲线,演示的就是税负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样也要有“度”。这些年来,中央一直施行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地方,则不断地“加强税收征管”。据有关专家估算,我国税费总负担占GDP比重已达25.1%,这在1996年仅为10.2%。如果再加上政府预算外收入、体制外收入,保守估计也有30%左右,这远远高出发展中国家20%的水平。 财政收入要有“量”,更要有“质”。这种“质”,表现在税收征收上,就是要有“度”。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从经济增量中拿走了太多,这正是今天居民消费不足、民间投资乏力的重要原因。当初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为了通过扩大公共支出、诱导民间投资,可是现在,却走向了政策原意的反面。财政收入应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过度财政征税势必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制约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追求的是产品的优质性,而不仅仅是“数量”。优质的产品,才是社会急需和认可的产品。财政收入也是如此,也有优质性的客观要求。财税专家姚大金教授曾指出,只有优质的财政收入才能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持续稳定的推动作用,也只有优质的财政收入才能增强政府的财政能力和调控经济的能力。显然,对于财政收入“量”的增长,我们需要的不是“昙花一现”,而这,亟待财政收入“质”的提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