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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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0:46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4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等三项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外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遵循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努力推进贸易便利化,不断完善管理,逐步理顺外汇供求关系,采取了
此次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二是调整账户限额核定办法,提高限额水平。三是允许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提前购汇存入外汇账户,更加便利进口企业的生产经营用汇安排。 此次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核心,是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放宽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权限。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央行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根据WTO规定,为06年12月1日进一步放开金融市场做准备;二是实施央行“藏汇于民”的政策。目前由于境内金融机构外汇理财产品匮乏,因此要放开海外市场投资,鼓励资金进入国际市场,真正实现藏汇于民;三是为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资金投资寻找新的出路。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