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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新增218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7:07 中国青年报

  免除学杂费后每名小学生每年减负140元 初中生减负180元

  2005年12月28日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谢登科 吕诺) 2006年至2010年,我国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5年间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约2182亿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7日说,国务院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这一惠及百姓的举措实施后,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别为180元和140元。

  据测算,全国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负担每年小学生生均达140元,初中生生均达180元。如果加上一些地方的搭车收费,农民教育负担更加沉重。今年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显示,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金额已占涉农乱收费的一半。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内投入持续增长,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达到1326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793亿元,年均递增20%。“两免一补”政策已惠及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3400万名。

  这位负责人说,要减轻农民教育负担,首先要免除农民子女缴纳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中央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明年西部地区各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部地区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3个自治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率先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把中央这一惠农政策深入细致、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

  第一,要确保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都能够按照规定享受到免除学杂费的政策。第二,要确保免除学杂费后的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绝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第三,要对农村中小学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绝不允许乱收费。同时,还要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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