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 朱剑红 报道: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避免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出现大的起落,确保全国人民平安祥和地欢度“两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特别是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放假期间对这些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对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继续高度重视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努力防范疫区的价格异常波动,综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调控疫情发生地的商品供应,对养殖户和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适当补贴,维护市场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价格行为,加强对客票价格的监管。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运票价,不得突破上浮幅度。“两节”期间要努力保持景点门票价格的基本稳定,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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