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严管四小票 查补税款5.9亿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9:43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 陈晶晶 随着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管理的“金税工程"日渐完善,违法犯罪分子把犯罪黑手伸向“四小票”等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税务总局今天透露,截至9月底,税务机关累计审核检查740多万份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累计查补税款5.9亿元,罚款1664万元,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发票近3万份。
我国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俗称“四小票")均采用“扣除法"。由于“四小票"尚未完全进入“金税工程",因而也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全面加强了“四小票"的管理。总局制定了《进口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及稽核业务需求》,以尽早实现进口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电子采集,提高稽核比对相符率;将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纳入税控管理,以全面实现税控管理和电子信息采集。 同时,全国范围内统一了货物运输发票,并准备将货物运输发票纳入税控管理,对2005年比对异常的货物运输发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审核检查。今年前十月份,全国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31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 此外,从今年1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全面实现了代开专用发票的税控管理和电子信息采集,稽核比对相符率保持在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