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贷款浦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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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5:0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1月5日电 (记者 叶国标) 国家开发银行与浦东新区政府5日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财务顾问协议》。 根据协议,“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给予浦东300亿元的贷款,支持浦东的市政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作为浦东新区政府的财务顾问,为浦东的金融改革、金融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国家开发银行与浦东新区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2002年,双方就曾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向浦东贷款50亿元,支持浦东机场、外环线等重大市政建设,支持张江、金桥、外高桥等开发区的建设,担保承销了浦发集团企业债券,并通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浦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浦东开发提供资金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姚中民表示,为呼应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给予浦东资金支持,并进一步以浦东为平台,加强金融创新。 15年前,浦东开发开放之初就确立了“金融先行”战略,金融业现已成为浦东的核心产业。截止到今年9月底,聚集浦东的中外金融机构达351家,并荟萃了证券、期货、产权、黄金等7家国家级要素市场,其中外资银行的资产额和贷款额占到全国的半壁江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