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盲制出治癌药 退休院长来吆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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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8月22日电 (记者 叶国标 严剑漪) 一个只念过小学、不通医术的所谓“生物工程公司董事长”,一个只认钱不讲医德的“肿瘤专家”,竟然唱起了双簧戏,昧着良心将有害假药推销给近百位癌症晚期患者。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被告人吴林国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被告人吕兴根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5000元。
2001年12月,对医药一窍不通的吴林国突发奇想,炮制出“和林益生汤口服液”。吴对外声称此药可治疗癌症、提高免疫力,同时对糖尿病也有一定疗效。吴在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加工生产,并通过网站、小广告、报刊广告大肆宣传,号称“草救人命”、“土方一味胜过名医”。 为了让更多晚期癌症患者相信这种“神药”,吴还专门向某医院门诊部租借了一间办公室,聘请某职工医院的退休院长――内科医生吕兴根充当“肿瘤专家”坐堂,由吕向慕名前来的患者推荐口服液,并以每瓶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以此敛财牟利。 身为医生的吕兴根明知吴的口服液没有药证、批号,属于伪劣药品,但为了赚钱,吕还是欣然坐堂。为保险起见,吕还特地与吴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如若今后药品产生责任纠纷,一概由吴自己承担。 2005年3月,稽查人员对吴林国的制售假药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口服液101瓶。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药品检验所对口服液进行检验,霉菌、酵母菌含量严重超标近10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林国系发起者,假药生产、货款由吴控制;被告人吕兴根系受吴雇佣为其招揽生意、从中分得报酬,故吴林国系主犯,被告人吕兴根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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