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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保姆盗走主人银行卡财迷心窍母子均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8:37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8月29日电 (叶国标、严剑漪) 趁主人卧病在床,保姆竟堂而皇之地从大橱里偷走银行卡和密码,而大专毕业的儿子非但没有劝说母亲投案,反而拿着母亲窃来的银行卡去套现。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玉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邓乃红(刘玉香之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4年夏天,年近古稀的陆某由于中风卧病在床,雇来了来自安徽的保姆刘玉香照料日常生活。刘每天来陆家做家务,虽然不识字,但手脚十分勤快。当年11月的一天,刘帮忙在大橱里给陆某找袜子,无意间在抽屉里发现一张银行卡和一张写有密码的纸条。刘想起丈夫手受伤正愁没钱医治,她偷偷将银行卡和纸条塞进口袋。当天中午,刘回到家中,把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大儿子邓乃红说:“这是我从雇主家偷来的卡,你到银行去看看有多少钱。”第二天,邓乃红用银行卡支取了15530元,其中8000元交给母亲用于治疗父亲的手病,另7000元则假借“工作所得”之名塞给父亲,用于归还自己读书时欠下的外债。

  事后,刘玉香心里忐忑不安,一周后便辞去了保姆工作。几天后,陆某的妹妹帮哥哥去银行取钱,发现卡里的钱已不翼而飞。陆某的妹妹立即报案。经辨认,银行录像中的取款人酷似保姆刘玉香之子。2005年4月,刘玉香受到公安机关盘问,刘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玉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

信用卡,窃取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主动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邓乃红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交代态度较好,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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